目 录
一、关于前次募集资金及本次募投项目…………………………第 1—39 页
(相关资料图)
二、关于经营状况、财务情况及财务性投资………………… 第 39—95 页
三、附件:关于本次募投项目相关情况的说明………………第 95—114 页
四、执业资质证书…………………………………………… 第 115—118 页
关于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中
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天健函〔2023〕1-50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由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来的《关于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120068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
奉悉。我们已对审核问询函所提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电股份
或公司)财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汇报如下。
一、关于前次募集资金及本次募投项目
发行人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延安宝塔蟠龙风电项目(100MW)”因所
在地存在一定程度弃风影响未达到预期效益。根据申报材料,本次“风光制绿
氢合成氨一体化系示范项目”(以下简称“一体化项目”)建设主体大安吉电
绿氢能源有限公司已与大安市两家子镇人民政府签署了《土地租赁协议》,拟
租赁土地用于建设一体化项目光伏部分,将根据建设进度与拟租赁地村集体签
署土地租赁及流转相关合同,并获取村民委员会决议;此外,本次募投项目“白
城绿电产业示范园配套电源一期 10 万千瓦风电项目”未取得接入系统方案批复
文件。
根据申报材料,发行人火力发电及供热业务全部在吉林省内,除此外,其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吉林省内无其他火电资产,发行人据此认定与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在火力发电及供热业务方面不存在同业竞争。同时,发行人认
为根据相关法规,风力发电及光伏发电应全额消纳,即风力及光伏所发电量可
全部上网实现销售,因此认定风力发电、光伏发电业务与实控人下属火力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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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前次募集资金累计使用比例为 99.99%,请说明资
金使用最新进度、未完全使用的原因,并结合“延安宝塔蟠龙风电项目(100MW)”
所在地情况,说明未达预期效益的原因和合理性;(2)本次募投项目审批、备
案办理情况的最新进展,是否已取得项目开工所需的所有审批文件,项目实施
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或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障碍,若无法按期取得相关批
复对募投项目实施的影响及拟采取的替代措施;(3)结合本次募投项目中涉及
集体用地的情形,说明土地使用权证办理的最新进展,是否存在实质性障碍以
及相关替代措施;(4)发行人报告期经营集中于火电、风电和光伏发电,本次
一体化项目涉及氢能应用,请用列表等形式说明本次募投项目产品与现有产品
的区别和联系,结合人员和技术储备等说明是否存在技术实施风险,量产是否
存在重大不确定性;(5)列示发行人分地区、分业务条线的产能利用率或产销
率(包括电力、热力等),结合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地区的用电需求和供给、当
地政策支持、市场和客户储备、在手订单或意向性合同、同行业公司可比项目
等情况,分项目量化测算并说明发行人的实际产能需求是否与当地经济发展趋
势相符,拟采取的产能消化措施,是否存在弃风弃电的风险;(6)列示本次募
投项目的具体投资构成明细,结合各明细项目所需资金的测算假设及主要计算
过程,说明各项投资支出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是否包含董事会前投入的资金,
非资本性支出和补流比例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过度融资的情形;(7)结合
行业产业政策、已有同类项目投资和盈利情况,说明本次募投项目是否纳入或
拟纳入财政补贴范围,单位投资规模与同类项目对比是否存在差异,是否存在
重复建设的情形;(8)结合产品毛利率、单位价格、单位成本等关键参数情况,
对效益预测中与现有业务或同行业可比公司差异较大的关键参数进行对比分析,
就相关参数变动的影响进行敏感性分析,说明效益测算是否合理谨慎;(9)结
合新增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金额、转固时点等,说明前次和本次募投项目建
成后新增折旧和摊销对发行人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10)结合同行业可比公
司的认定情况,说明根据业务地域、全额消纳而认定不构成同业竞争等情形是
否合理和充分,并说明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是否会新增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
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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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是,请明确相关解决措施并出具承诺。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2)(3)(4)(5)(8)(9)相关风险。
请保荐人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发行人律师核查(2)(3)(10)并发
表明确意见,请会计师核查(1)(6)(7)(8)(9)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保荐人和会计师对截至最新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进度情况出具专项报告。
请保荐人和发行人律师按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6 号》第 6-1 条、
(一) 前次募集资金累计使用比例为 99.99%,请说明资金使用最新进度、未
完全使用的原因,并结合“延安宝塔蟠龙风电项目(100MW)”所在地情况,说
明未达预期效益的原因和合理性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如下:
单位:万元
承诺募集资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
投资项目 项目总投资 金投资总额 投入募集资金 资进度(%)
(1) 总额(2) (3)=(2)/(1)
安徽宿松九成风电项目
( 100MW)
延安宝塔蟠龙风电项目
( 100MW)
青 海乌兰风电项目(50MW) 39,765.00 8,374.83 8,374.83 100.00
江西兴国风电场项目
( 278MW)
广西崇左响水平价光伏项
目 ( 150MW)
山东寿光恒远平价光伏项目
( 200MW)
补充流动资金 62,849.21 62,862.56 100.02
合 计 595,284.00 219,717.87 219,731.22 100.01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前次募集资金投资进度(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占
承诺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的比例)为 100.01%,募集资金已投入使用完毕。累计投
入募集资金总额大于承诺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系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存款利息扣
除手续费的净额投资所致。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3.23 万元,为银行存款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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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的原因和合理性
延安宝塔蟠龙风电项目(100MW)2021 年以及 2022 年预计效益及实际效益
情况如下:
项目期间 预计效益 实际效益 达成率
(1) 地区弃风限电影响
延安宝塔蟠龙风电项目所在地为陕西省,根据全国新能源消纳监测预警中心
数据:陕西省 2021 年和 2022 年同类型风电项目平均发电利用小时数分别为
情形。
延安地区系统调峰和消纳不足影响,延安地区风电场弃风限电。延安宝塔蟠
龙风电项目(100MW)2021 年和 2022 年实际发电 2022 年和 2021 年实际发电利
用小时分别为 1,584 小时和 1,695 小时,风电利用率分别为 97.42%、97.20%,
从而导致 2021 年度和 2022 年度利润总额分别减少约 123 万元和 242 万元。
(2) 2022 年延安地区风速不及预期
延安宝塔蟠龙风电项目(100MW)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预计风速 5.82m/s,2021
年延安地区实际风速为 5.80m/s,低于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预计风速,导致净利润
减少 8 万元。
导致 2022 年净利润减少约 663 万元。
(1) 核查过程
电利用率、区域及全国新能源消纳情况数据,并进行比较分析;
项目的弃风情况的原因及合理性进行分析。
(2) 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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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宝塔蟠龙风电项目(100MW)未达预期效益的原因主要为区域风电利用
率不足及 2022 年全年平均风速低于预计风速。项目未达到预期收益具有一定的
合理性。
(二) 列示本次募投项目的具体投资构成明细,结合各明细项目所需资金的
测算假设及主要计算过程,说明各项投资支出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是否包含董
事会前投入的资金,非资本性支出和补流比例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过度融
资的情形
设及主要计算过程,说明各项投资支出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 600,000.00 万元
(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动态总投 拟投入募集
序号 募集资金项目
资金额 资金
合 计 891,693.09 600,000.00
上述各募投项目的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
请详见附件“关于本次募投项目相关情况的说明”部分内容。
本次募投项目各明细项目的所需资金的测算均依据国家、相关部门及现行的
有关规定、定额、费率标准等,由专业人员计算而来,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募投项目(不含补充流动资金部分)的资金使用进度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截至董事会
项目动态总投 项目后期需 拟使用募集资金
序号 项 目 前已投入金
资金额 投资金额 金额
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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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董事会
项目动态总投 项目后期需 拟使用募集资金
序号 项 目 前已投入金
资金额 投资金额 金额
额
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
氨一体化示范项目
扶余市三井子风电场
项目
吉林长岭 10 万千瓦
风电项目
白城绿电产业示范园
千瓦风电项目
邕宁吉电百济新平农
光互补发电项目
合 计 891,693.09 94,371.41 797,321.68 420,000.00
注:上表所称董事会指 2022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
本次募投项目总投资金额中拟使用募集资金的部分,不包含董事会前投入的
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置换董事会前投入的情形。
(1) 非资本性支出和补流比例是否符合要求
本次发行募投项目的动态总投资金额为 891,693.09 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
金均小于对应项目的动态总投资金额。项目建设所需的非资本性支出部分由公司
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投入。
本次发行同时拟募集资金 180,00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属于非资本
性支出,占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不超过 30%,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
意见第 18 号》的相关要求。
(2) 是否存在过度融资的情形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 118,647.20 万元,拟用于偿
还银行贷款、支付日常营运费用及其他重大自筹资金投资项目和电站投资开发业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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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最低现金保有量
最低现金保有量系公司为维持其日常营运所需要的最少货币资金,计算公式
为:最低现金保有量=年付现成本总额÷货币资金周转次数。货币资金周转次数
(即“现金周转率”)主要受净营业周期(即“现金周转期”)影响,净营业周
期系外购承担付款义务,到收回因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应收款项的周期,
故净营业周期主要受到存货周转期、应收款项周转期及应付款项周转期的影响。
净营业周期的长短是决定公司现金需要量的重要因素,较短的净营业周期通常表
明公司维持现有业务所需货币资金较少。
根据公司 2022 年财务报表数据测算,公司在现行运营规模下日常经营需要
保有的最低货币资金为 314,805.01 万元,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财务指标 计算公式 计算结果
存货周转期(天) D 10.72
应收款项周转期(天) E 204.88
应付款项周转期(天) F 104.52
现金周转期(天) H=D+E-F 111.08
货币资金周转次数(现金周转率) I=360/H 3.24
最低现金保有量(万元) J=G/I 314,805.01
注 1:期间费用包括管理费用、研发费用、销售费用以及财务费用
注 2:非付现成本总额包括当期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
资产折旧、使用权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以及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注 3:存货周转期=360*平均存货余额/营业成本;应收款项周转期=360*平
均应收账款账面余额/营业收入;应付款项周转期=360*平均应付账款账面价值/
营业成本
② 未来三年新增营运资金需求
在其他经营要素不变的情况下,根据公司最近三年(2020 年至 2022 年)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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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情况,结合对未来三年(2023 年至 2025 年)市场情况的预判以及公司自身的
业务规划,采用销售百分比法对公司未来三年的运营资金缺口情况进行测算,具
体情况如下:
业收入的增长率为 13.49%。基于谨慎性考虑,假设公司未来三年的复合增长率
为 20%,即公司 2023 年至 2025 年预测营业收入分别为 1,794,570.44 万元、
同时假设预测期相关财务数据比例与 2022 年度完全相同,各计算指标情况
如下:
基期(2022 年度)
项 目
金额(万元) 占营业收入百分比
营业收入 1,495,475.37 100.00%
经营性流动资产合计 918,401.44 61.41%
其中:应收票据 7,324.35 0.49%
应收账款 866,821.79 57.96%
预付账款 17,611.19 1.18%
存货 26,644.11 1.78%
经营性流动负债合计 384,396.63 25.70%
其中:应付账款 347,725.68 23.25%
合同负债 36,670.95 2.45%
流动资金占用额 534,004.81 35.71%
综合考虑以上因素,在其他经营要素不变的情况下,公司 2023 年至 2025
年流动资金占用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2 年度 2023 年度预计 2024 年度预计 2025 年度预计
营业收入 1,495,475.37 1,794,570.44 2,153,484.53 2,584,181.44
经营性流动资产
合计
其中:应收票据 7,324.35 8,789.22 10,547.06 12,656.48
应收账款 866,821.79 1,040,186.15 1,248,223.38 1,497,868.05
预付账款 17,611.19 21,133.43 25,360.11 30,432.14
存货 26,644.11 31,972.93 38,367.52 46,041.02
经营性流动负债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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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2022 年度 2023 年度预计 2024 年度预计 2025 年度预计
其中:应付账款 347,725.68 417,270.82 500,724.98 600,869.98
合同负债 36,670.95 44,005.14 52,806.17 63,367.40
流动资金占用额 534,004.81 640,805.77 768,966.93 922,760.31
未来三年新增营运资金合计 388,755.50
注:上述营业收入的假设及测算仅为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不代表公司对 2023-2025 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
亦不构成盈利预测
根据以上测算情况,预计公司未来三年新增营运资金合计约为 388,755.50
万元,未来三年营运资金缺口较大,且公司本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金
额为 180,000.00 万元,低于公司流动资金需求。
③ 投资项目资金需求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已披露的投资项目包括本次融资的募投项目。
除此,公司未来拟投资建设吉西基地鲁固直流风光热外送等项目,预计项目开展
前期对资金的需求量较大。
④ 偿还借款需要
截至 2023 年 3 月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为 700,699.59 万元,长期借款余额
为 2,943,432.40 万元,为保障公司按期履行还款义务、降低流动性风险,公司
需为此预留资金。
综合考虑公司货币资金情况以及保障未来公司最低现金保有量、未来三年新
增营运资金需求、公司投资建设项目的资金需求和偿还借款需要等,公司当前的
货币资金仍存在一定的缺口。
综上所述,公司现有货币资金均具有合理用途,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持续扩
张,未来的资金需求量将进一步增加,本次融资有利于缓解公司规模扩张带来的
资金压力,保证公司未来稳定可持续发展,具有必要性与合理性,不存在过度融
资的情形。
(1) 核查程序
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的董事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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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过程;
(2) 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算过程具有合理性,各项投资支出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资金总额的 30%,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的相关要求;
(三) 结合行业产业政策、已有同类项目投资和盈利情况,说明本次募投项
目是否纳入或拟纳入财政补贴范围,单位投资规模与同类项目对比是否存在差
异,是否存在重复建设的情形
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 2030 年前达到峰
值,争取在 2060 年前实现碳中和”,为中国未来实现低碳转型及促进经济高质
量发展、生态文明建设明确了目标。风电、光伏及绿氢应用是我国落实国家战略
部署、实现双碳目标(“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手段,享受国家政策的大力
扶持。其中,风电、光伏行业在经历了早期的高速发展阶段后,目前国家产业政
策从过去支持规模快速扩张,转向引导行业向高质量、可持续方向发展;氢能利
用处于初步发展阶段,国家陆续出台鼓励氢能产业发展政策。主要行业政策包括:
(1) 供给端:国家相关政策陆续出台,支持新能源电站建设
系的指导意见》指出,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大力推动风电、光伏发电发展,
因地制宜发展水能、地热能、海洋能、氢能、生物质能、光热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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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行动计划的通知》,指出加强新型电力系统标准建设,
完善风电、光伏、输配电、储能、氢能、先进核电和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标准。
(2) 消纳端:全面提升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能力
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发改能源〔2019〕807 号)》《关于
印发各省级行政区域 2020 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的通知(发改能源
〔2020〕767 号)》《关于 2021 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
通知(发改能源〔2021〕704 号)》进一步压实消纳责任,保障新能源电力的消
纳量。
出要加大力度发展电源侧新型储能,促进沙漠戈壁荒漠大型风电光伏基地的开发
消纳和大规模海上风电的开发消纳。
规划(2021-2035 年)》,指出氢能正逐步成为全球能源转型发展的重要载体之
一,氢能是未来国家能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用能终端实现绿色低碳转型的
重要载体,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重点发展方向,规划明确提到 2025 年
可再生能源制氢量达到 10-20 万吨/年,2035 年可再生能源制氢在终端能源消费
中的比重明显提升,对能源绿色转型发展起到重要支撑作用。
中提出,开展绿色低碳能源制合成氨技术研究和示范;优化合成氨原料结构,增
加绿氢原料比例;加大可再生能源生产氨技术研究,降低合成氨生产过程碳排放;
确定了到 2025 年,合成氨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比例达到 15%的工作目标。
《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中指出,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利用可再生能源制氢,
优化煤化工、合成氨、甲醇等原料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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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交易端:平价上网政策引导行业向高质量、可持续方向发展
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能源〔2019〕19 号),要求“积极
推进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项目建设”。在资源条件优良和市
场消纳条件保障度高的地区,引导建设一批上网电价低于燃煤标杆上网电价的低
价上网试点项目。引导行业向高质量、可持续方向发展。
综上,公司本次融资继续投资新能源及新能源消纳相关领域,符合国家能源
行业政策方向,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已有同类项目情况以及与公司募投项目的对比情况,详见本题回复中“(四)、
结合产品毛利率、单位价格、单位成本等关键参数情况,对效益预测中与现有业
务或同行业可比公司差异较大的关键参数进行对比分析,就相关参数变动的影响
进行敏感性分析,说明效益测算是否合理谨慎”之“(四.2)募投项目相关参数
与公司现有业务对比”和“(四.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进行对比分析”的相关内
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 2021 年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改价格[2021]833 号),“2021 年起,对新备案集中式光伏电站、工商业分
布式光伏项目和新核准陆上风电项目(以下简称新建项目),中央财政不再补贴,
实行平价上网”。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核准、备案时间全部在 2021 年 1 月之后,不再享有中
央财政补贴。因此,本次募投项目的效益测算均未涉及电价财政补贴。
(1) 本次募投项目单位投资规模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单位投资规模情况如下:
项目动态总
规模 单位动态投资
序号 募集资金项目 投资金额
(万元)
(MW) 万吨 元/kW 元/吨
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 风电 700 —— 317,853.55 4,540.77 ——
化示范项目 光伏 100 —— 42,745.94 4,274.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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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动态总
规模 单位动态投资
序号 募集资金项目 投资金额
(万元)
(MW) 万吨 元/kW 元/吨
合成氨 —— 36 234,979.45 —— 6,527.21
扶余市三井子风电场五期 10 万千瓦
风电项目
白城绿电产业示范园配套电源一期 10
万千瓦风电项目
本次募投项目中风电项目单位投资规模 4,848.67 ——
本次募投项目中光伏项目单位投资规模 4,296.16 ——
本次募投项目中合成氨部分单位投资规模 —— 6,527.21
本次募投项目新能源发电部分的单位投资在 4,274.59 元/kW 至 5,637.71 元
/kW 区间,其中,风电项目整体的单位投资规模为 4,848.67 元/kW,光伏项目整
体的单位投资规模为 4,296.16 元/kW。
(2) 募投项目单位投资规模与公司同类项目的对比
本次风电募投项目单位投资规模与公司可比的已有及在建项目比较如下:
单位:元/kw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投资规模
吉西基地鲁固直流 140 万千瓦外送项目(风电 200MW、光
伏 100MW、光热 100MW)
平均值 6,874.74
本次募投项目中风电项目单位投资规模 4,848.67
公司风电募投项目单位投资规模低于公司已有风电项目,主要一方面系随着
近年新能源项目设备制造和工程建设的技术进步,单位投资规模有所下降;另一
方面,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风电部分的装机规模大,单位造价
相对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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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光伏发电募投项目单位投资规模与公司可比的已有及在建项目比较如
下:
单位:元/kw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投资规模
平均值 4,337.30
本次募投项目中光伏发电项目单位投资规模 4,296.16
公司光伏发电募投项目单位投资规模与公司已有同类项目接近,募投项目投
资测算合理。
本次募投项目中绿氢合成氨部分,公司未开展同类项目。
(3) 募投项目单位投资规模与同行业同类项目的对比
本次风电募投项目单位投资规模与同行业可比的风电项目比较如下:
单位:元/kw
序
公司名称 项目名称 单位投资规模
号
库布齐沙漠基地鄂尔多斯新能源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
司
水 60 万千瓦风电项目)
普定县猫洞来腰鼓 100MW 风电项
目
乌兰察布市岱海 150 万千瓦风电
绿电进京基地项目
平均值 6,097.61
本次募投项目中风电项目单位投资规模 4,848.67
公司风电募投项目单位投资规模低于同行业同类型项目,主要由于大安风光
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风电部分的装机规模大,单位造价相对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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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光伏发电募投项目单位投资规模与公司可比的已有及在建项目比较如
下:
单位:元/kw
序
公司名称 项目名称 单位投资规模
号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 国能长源巴东县沿渡河镇 100MW
限公司 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宜宾(一期)25GW 光伏大硅片项
目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怀集恒丰 70MW 农光互补光伏发
司 电项目
阳光校园(一期)屋顶分布式光
伏发电项目
阳山太平光伏复合二期 50MW 扩
建项目
平均值 4,371.06
本次募投项目中光伏发电项目单位投资规模 4,296.16
公司光伏发电募投项目单位投资规模与同行业同类项目接近,募投项目投资
测算合理。
本次募投项目中绿氢合成氨部分,目前国内外尚未有公开披露单位投资数据
的可比项目。同时,该项目与目前市场上以煤炭为原料合成氨、以天然气为原料
合成氨的项目在生产工艺、能源利用、环境影响、国家政策支持等方面上存在较
大差异,单位投资规模无法直接比较。
(1) 现有业务与前次募投项目情况
吉电股份以新能源、综合智慧能源、氢能、先进储能及火电、供热、生物质
能、电站服务为主营业务。截至 2023 年 3 月末,公司总装机容量达到 1,243.42
万千瓦,新能源装机规模达到 913.42 万千瓦,占公司总装机比重 73.46%,已遍
布全国 30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形成了新能源全国发展格局。
依据《中国能源报》与中国能源经济研究院共同推出的《2022 全球新能源
企业 500 强榜单》,吉电股份在 2022 年全球新能源企业 500 强榜单中排名第 249
位,较 2019 年首次入选以来上升了 95 位,处于能源类上市公司领先地位。此外,
公司创新发展综合智慧能源,布局氢能产业链,开拓储能充换电业务,以绿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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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低碳为核心理念,主动适应环境变化和市场竞争,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绿
色能源,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除补充流动资金外,公司前次募投项目均为投资新能源发电项目。
(2) 本次募投项目与现有业务、前次募投项目的关系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新能源发电
项目、新能源制绿氢合成氨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其中,本次募投新能源发电项
目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方向相同,均为对公司现有新能源业务的新建产能;公司
现有新能源业务的新建产能;公司新能源发电业务的发电量由电网公司统一调度,
发电量消纳均有保障,不会产生相互替代,不存在重复建设的情形。
新能源制绿氢合成氨项目系公司利用“绿氢”、“绿氨”储能方式,促进新
能源发电项目消纳的示范性项目,是公司现有业务的延伸。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符
合国家发展绿色清洁能源,改善能源消费结构的发展战略。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实施完毕后,公司新能源装机规模将进一步扩大,
能有效提高公司的电力市场供应能力,进一步增强市场竞争力,改善公司的财务
状况,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3)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建设地点
本次募投项目(除补充流动资金外)的实施主体及建设地点情况如下表:
序 与公司现有业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建设地点
号 务是否重叠
大安市两家子镇、乐
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 大安吉电绿氢 胜乡、海坨乡、吉林
化示范项目 能源有限公司 西部(大安)清洁能
源化工产业园
扶余市三井子风电场五期 10 扶余吉电新能 吉林省扶余市三井子
万千瓦风电项目 源有限公司 镇
长岭县吉清能
源有限公司
白城绿电产业示范园配套电 白城吉电绿电
源一期 10 万千瓦风电项目 能源有限公司
邕宁吉电百济新平农光互补 南宁吉昇新能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
发电项目 源有限公司 市邕宁区百济镇
综上,本次募投项目中的新能源发电项目,其产品由电网统一调度,发电量
消纳均有保障,不会产生相互替代;新能源制绿氢合成氨项目作为示范项目,是
公司现有业务的延伸。本次募投项目在实施主体、建设地点等方面与公司前次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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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项目及现有业务不存在重叠,不存在重复建设的情形。
(1) 核查程序
与联系,了解募投项目建成后与现有业务的整体安排。
(2) 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利水平上不存在明显差异;
公司前次募投项目及现有业务均不存在重叠,不存在重复建设的情形。
(四) 结合产品毛利率、单位价格、单位成本等关键参数情况,对效益预测
中与现有业务或同行业可比公司差异较大的关键参数进行对比分析,就相关参
数变动的影响进行敏感性分析,说明效益测算是否合理谨慎
(1) 新能源发电项目
新能源发电项目关键参数情况表如下:
单位:元/kWh
平均单位价格 平均单位成本
募集资金项目 毛利率(%)
元/KWh(不含税) 元/KWh(不含税)
扶余市三井子风电场五期 10 万千瓦
风电项目
吉林长岭 10 万千瓦风电项目 0.2732 0.1192 56.37
白城绿电产业示范园配套电源一期
邕宁吉电百济新平农光互补发电项
目(一期)
邕宁吉电百济新平农光互补发电项
目(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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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单位价格 平均单位成本
募集资金项目 毛利率(%)
元/KWh(不含税) 元/KWh(不含税)
风力项目平均毛利率 0.2535 0.1189 52.76
光伏项目平均毛利率 0.3723 0.1897 49.07
(2) 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
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关键参数情况如下:
单位:元/kWh
募集资金项目 平均单位价格(不含税) 毛利率(%)
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 新能源部分 0.3400 元/KWh
体化示范项目 制氢合成氨部分 3,115 元/T
(1) 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暂无公司及行业的可比项目数
据
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项目为绿电制绿氢合成氨项目为风光资源通
过“绿氢”、“绿氢”消纳的示范性项目,目前国内外尚未有公开披露效益数据
的可比项目。同时,该项目主要利用自然界的风光资源,电解水制氢合成氨,与
目前市场上以煤炭为原料合成氨、以天然气为原料合成氨的项目在生产工艺、能
源利用、环境影响、国家政策支持等方面上存在较大差异,关键参数无法直接比
较。
(2) 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 3.55%,资
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为 4.57%,项目预计毛利率为 19.90%;该项目为新能源发电
的消纳端延伸,符合国家“双碳”目标和国家氢能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具有合
理性。
(3) 与公司整体新能源业务对比分析
公司现有风电及光伏业务毛利率情况表如下:
单位:%
公司已有业务
项目 募投项目
风电 52.44 52.77 53.06 53.59 52.44—53.92 52.76
光伏
发电
报告期内,公司风电业务毛利率为 52.44%—53.92%,光伏业务的毛利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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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项目平均毛利率为 49.07%,与公司现有风电、光伏业务毛利率水平相近,募
投项目效益测算谨慎合理。
(4) 与公司已有平价新能源项目对比分析
公司风电募投项目与已有业务中装机容量相仿的风电平价项目对比如下:
单位:元/KWh
序号 项目名称
售价 成本 毛利率
公司本次风电募投项目 0.2535 0.1189 52.76%
本次发行募投项目风电募投项目单位价格、单位成本、毛利率与可比平价风
电项目无重大差异,公司风电募投项目效益测算合理谨慎。
公司光伏发电募投项目与已有业务中装机容量相仿的光伏发电平价项目对
比如下:
单位:元/KWh
序号 项目名称
售价 成本 毛利率
平均值 0.3104 0.1538 50.43%
公司本次光伏募投项目 0.3723 0.1897 49.07%
本次募投项目光伏发电募投项目单位价格、单位成本、毛利率与可比平价光
伏发电项目无重大差异,光伏发电募投项目效益测算合理谨慎。
(1) 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整体业务对比
本次募投项目与可比公司风电及光伏业务毛利率对比如下:
序号 可比公司
风电 光伏 风电 光伏 风电 光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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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可比公司
风电 光伏 风电 光伏 风电 光伏
可比公司风力发电项目平均毛利率 57.35
可比公司光伏发电项目平均毛利率 54.36
本次风电募投项目平均毛利率 52.76
本次光伏发电募投项目平均毛利率 49.07
根据可比公司数据,风力发电业务的平均毛利率为 57.35%,光伏发电业务
的平均毛利率水平为 54.36%,本次募投项目中风力发电项目平均毛利率为
因公司近年新能源补贴“退坡”,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均为平价上网项目,不含可
再生能源补贴,毛利率较含补贴项目低,而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整体新能源业务包
含往期投产的含补贴收入的项目,故整体毛利率较高。因此,公司募投项目毛利
率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具有合理性,公司募投项目效益测算结果谨慎合理。
(2) 单位价格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整体业务对比
本次募投项目与可比公司 2022 年度平均上网电价对比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平均上网电价(元/KW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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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平均上网电价(元/KWh)
平均值 0.5233
吉电股份 0.4967
募投项目 风电 0.2535,光伏 0.3723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单位价格显著低于公司整体平均上网电价和同行业平
均上网电价,系由于本次募投项目为平价项目,不含可再生能源补贴,上网价格
较低。因此,募投项目效益测算的单位价格假设与平价项目的现状相符,效益测
算谨慎合理。
(3) 募投项目效益与同行业可比项目对比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效益与同行业可比项目对比如下:
财务内部收益 税后投资
单位价格(元
公司名称 项目名称 率 回收期
/kwh)
(税后)(%) (年)
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
沙头 80MW 农/渔光互补光伏 0.453 6.19 11.50
有限公司
发电项目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 包头市青山区整县屋顶分布
未披露 5.74
份有限公司 式光伏项目 13.15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 台山渔业光伏产业园四期项 未披露
有限公司 目
粤水电巴楚县 20 万千瓦/80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 万千瓦时配套储能和 80 万 12.90
有限公司 千瓦市场化并网光伏发电项
目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 民勤县整县分布式 96.4 兆
未披露 7.06
有限公司 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 11.84
同行业可比项目平均值 0.3893 6.78 12.35
邕宁吉电百济新平农光互补 11.61
发电项目(一期)
吉电股份
邕宁吉电百济新平农光互补 11.65
发电项目(二期)
本次募投项目平均值 0.3723 7.18 11.63
公司光伏发电募投项目单位价格为 0.3723 元/kwh,与同行业可比项目平均
值 0.3893 元/kwh 相仿。光伏发电募投项目平均财务内部收益率为 7.44%,与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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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平均值 6.78%相仿,光伏发电募投项目平均税后投资回收期 11.63 年,与同
行业平均值 12.35 年相仿。因此,公司光伏募投项目测算的效益水平与同行业可
比项目相仿,募投项目效益测算谨慎合理。
资本金财务
平均价格 税后投资回
公司名称 项目名称 内部收益率
(元/kwh) 收期(年)
(税后)(%)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
猫洞来腰鼓 100MW 风电项目 0.3515 6.61 11.69
限公司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 霍林河露天煤业南露天煤矿排土
有限公司 场 4MW 分散式风电示范项目
内蒙古霍煤鸿骏电力分公司火电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
灵活性改造促进市场化消纳新能 未披露 9.34 9.59
有限公司
源试点 300MW 风电项目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
永宁风电场项目 0.2902 7.01 12.03
限公司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 新疆哈密十三间房一期 50MW 风电
限公司 场项目
同行业可比项目平均值 0.3059 7.34 11.20
扶余市三井子风电场五期 10 万千
瓦风电项目
吉电股份 吉林长岭 10 万千瓦风电项目 0.2732 10.77 9.34
白城绿电产业示范园配套电源一
期 10 万千瓦风电项目
公司募投项目平均值 0.2535 9.88 9.73
公司风电项目募投项目平均价格 0.2535 元/kwh,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均财务内部收益率为 9.88%,高于同行业平均值 7.34%,募投项目投资回收期 9.73
年,低于同行业可比项目的平均值 11.20 年,主要因近年随着风电设备技术革新,
单位投资规模下降,导致收益率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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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新能源募投项目敏感性分析
由于新能源发电项目收益率容易受到项目投资变动、上网产量及电价变动、经营成本变化等因素影响,结合实际情况对相关参数
在-15%—15%的变动范围内进行敏感性分析
新能源发电项目相关参数在-15%—15%的变动范围内敏感性分析情况如下:
投资变化分析 单位价格分析 经营成本变化分析
变化幅度 项目投资 资本金财 项目投资 资本金财 项目投资 资本金财
募集项目 投资回收 投资回收 投资回收
(%) 财务内部 务内部收 财务内部 务内部收 财务内部 务内部收
期(年) 期(年) 期(年)
收益率(%) 益率(%) 收益率(%) 益率(%) 收益率(%) 益率(%)
-15.00 8.10 13.23 34.66 10.97 8.36 16.30 9.17 11.10 26.17
-10.00 8.51 12.34 31.13 10.36 9.19 19.18 9.22 11.00 25.82
扶余市三井
-5.00 8.92 11.54 27.97 9.82 10.01 22.14 9.28 10.91 25.48
子风电场五
期 10 万千瓦
风电项目
-15.00 8.11 13.18 34.83 10.99 8.33 16.51 9.18 11.07 26.39
吉林长岭 10 -10.00 8.52 12.30 31.32 10.37 9.16 19.39 9.24 10.97 26.04
万千瓦风电 -5.00 8.94 11.50 28.17 9.83 9.97 22.35 9.29 10.87 25.70
项目 0.00 9.34 10.77 25.35 9.34 10.77 25.35 9.34 10.77 2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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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变化分析 单位价格分析 经营成本变化分析
变化幅度 项目投资 资本金财 项目投资 资本金财 项目投资 资本金财
募集项目 投资回收 投资回收 投资回收
(%) 财务内部 务内部收 财务内部 务内部收 财务内部 务内部收
期(年) 期(年) 期(年)
收益率(%) 益率(%) 收益率(%) 益率(%) 收益率(%) 益率(%)
-15.00 8.96 10.30 23.77 12.62 5.73 7.96 10.24 8.43 16.45
白城绿电产 -10.00 9.48 9.48 20.48 11.83 6.52 10.28 10.32 8.30 16.05
业示范园配 -5.00 10.00 8.74 17.67 11.13 7.30 12.70 10.41 8.18 15.65
套电源一期 0.00 10.51 8.06 15.25 10.51 8.06 15.25 10.51 8.06 15.25
电项目 10.00 11.51 6.87 11.33 9.44 9.56 20.69 10.70 7.81 14.45
-15.00 9.89 9.12 17.25 13.98 5.20 5.87 11.31 7.50 11.86
-10.00 10.46 8.42 14.80 13.09 5.88 7.49 11.41 7.40 11.59
邕宁吉电百
-5.00 11.03 7.78 12.77 12.31 6.55 9.21 11.51 7.30 11.31
济新平农光
互补发电项
目(一期)
邕宁吉电百 -15.00 9.92 9.07 17.07 14.03 5.16 5.78 11.36 7.45 11.73
济新平农光 -10.00 10.50 8.37 14.64 13.15 5.84 7.38 11.46 7.35 11.45
互补发电项 -5.00 11.08 7.73 12.62 12.36 6.50 9.09 11.55 7.25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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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变化分析 单位价格分析 经营成本变化分析
变化幅度 项目投资 资本金财 项目投资 资本金财 项目投资 资本金财
募集项目 投资回收 投资回收 投资回收
(%) 财务内部 务内部收 财务内部 务内部收 财务内部 务内部收
期(年) 期(年) 期(年)
收益率(%) 益率(%) 收益率(%) 益率(%) 收益率(%) 益率(%)
目(二期) 0.00 11.65 7.16 10.91 11.65 7.16 10.91 11.65 7.16 10.91
在项目投资变动、单位价格变动、经营成本在-15%-15%范围内变化时,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后)(年)在 8.10-14.03 的范围内变动;
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在 5.16%-13.23%的范围内变动;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在 5.78%-34.83%的范围内变动。在项目投
资变动、单位价格变动、经营成本一定程度变动时,项目仍保持一定的收益水平。本次募投项目的效益测算合理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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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敏感性分析
由于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受合成氨价格的影响较大,以下分别对在不同合成氨售价水平基础上在-10%—10%的变
动范围内进行敏感性分析
合成氨售价(不含税价)分别为 3,115 元/吨、3,220 元/吨、3,351 元/吨时的敏感性分析情况如下:
售价为 3,115 元/吨 售价为 3,220 元/吨 售价为 3,351 元/吨
变化幅度 项目投资 资本金财 项目投资 资本金财 项目投资 资本金财
变动因素 投资回收 投资回收 投资回收
(%) 财务内部 务内部收 财务内部 务内部收 财务内部 务内部收
期(年) 期(年) 期(年)
收益率(%) 益率(%) 收益率(%) 益率(%) 收益率(%) 益率(%)
基本情况 0.00 15.62 3.55 4.57 15.17 3.89 5.98 14.65 4.30 7.21
建设投资
-5.00 14.89 4.10 5.94 14.46 4.44 7.25 13.96 4.87 8.94
-10.00 14.15 4.69 7.33 13.74 5.04 8.56 13.26 5.49 10.91
上网电价
-5.00 16.99 2.64 1.79 16.45 2.99 3.74 15.83 3.42 5.43
-10.00 18.84 1.67 14.26 18.15 2.02 0.15 17.35 2.45 3.46
可变成本
-5.00 15.35 3.75 5.07 14.92 4.08 6.43 14.41 4.49 7.78
第 26 页 共 118 页
售价为 3,115 元/吨 售价为 3,220 元/吨 售价为 3,351 元/吨
变化幅度 项目投资 资本金财 项目投资 资本金财 项目投资 资本金财
变动因素 投资回收 投资回收 投资回收
(%) 财务内部 务内部收 财务内部 务内部收 财务内部 务内部收
期(年) 期(年) 期(年)
收益率(%) 益率(%) 收益率(%) 益率(%) 收益率(%) 益率(%)
-10.00 15.10 3.95 5.55 14.68 4.28 6.86 14.19 4.68 8.36
生产负荷
-5.00 16.37 3.03 3.02 15.88 3.37 4.69 15.32 3.78 5.93
-10.00 17.25 2.49 1.09 16.70 2.82 3.21 16.08 3.23 5.13
合成氨价格
-5.00 16.40 3.02 2.96 15.91 3.36 4.67 15.35 3.76 5.93
-10.00 17.32 2.46 1.04 16.76 2.79 3.13 16.14 3.20 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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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成氨售价(不含税价)分别为 3,752 元/吨、3,925 元/吨时的敏感性分析
情况如下:
售价为 3,752 元/吨 售价为 3,925 元/吨
项目 项目
投资 资本金 投资 资本金
变化幅度 投资回 投资回
变动因素 财务 财务内 财务 财务内
(%) 收期 收期
内部 部收益 内部 部收益
(年) (年)
收益 率(%) 收益 率(%)
率(%) 率(%)
基本情况 0.00 13.26 5.52 11.11 12.78 6.00 12.93
建设投资
-5.00 12.67 6.10 13.09 12.21 6.59 14.91
-10.00 12.07 6.72 15.38 11.64 7.23 17.34
上网电价
-5.00 14.26 4.63 8.28 13.68 5.14 9.88
-10.00 15.45 3.70 5.89 14.81 4.19 6.96
可变成本 -5.00 13.08 5.70 11.67 12.62 6.17 13.37
-10.00 12.92 5.86 12.26 12.47 6.33 13.97
生产负荷
-5.00 13.86 4.97 9.26 13.33 5.46 10.86
-10.00 14.53 4.39 7.48 13.97 4.87 8.97
合成氨价格
-5.00 13.88 4.96 9.25 13.35 5.45 10.85
-10.00 14.59 4.37 7.43 14.02 4.85 8.93
近年东北市场合成氨价格走向和国内平均价格一致,东北市场价格比国内价
格要高 100-200 元/吨,近一年来东北市场合成氨价格为 4,800 元/吨左右。谨慎
性考虑,按最近 5 年东北市场合成氨价格的平均不含税价格 3,115 元/吨,预测
项目收益情况。
第 28 页 共 119 页
在合成氨价格为 3,115 元/吨,建设投资额、上网电价、可变成本、生产负
荷、合成氨价格等各主要参数上下浮动 10%时,内部收益率均为正数。如参考近
一年来东北市场合成氨价格,即 4,800 元/吨左右,项目效益将显著高于目前的
测算效益。因此,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的效益测算合理谨慎。
综上所述,经对本次募投项目毛利率、单位价格等关键参数与公司已有业务
水平、同类项目水平,同行业整体平均水平、同行业可比项目水平等进行多方面
比较,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的关键参数合理谨慎;经敏感性分析,在投资
额、单位价格等多个关键参数一定范围内的变动中,募投项目均保持一定的盈利
水平。因此,本项目募投项目效益测算具有谨慎性、合理性。
(1) 核查过程
标,分析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
务指标,并与公司对应指标进行比较,分析差异原因;
况;
结,核查有关财务评价与社会效果分析等章节的情况。
(2) 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根据对本次募投项目的毛利率、单位价格、单位成本等关键参数情况,与公
司现有业务及可比公司的对比分析,以及对相关参数变动影响的敏感性分析,公
司对本次募投项目的效益测算具有合理性和谨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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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结合新增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金额、转固时点等,说明前次和本次募投项目建成后新增折旧和摊销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
影响
(1) 前次募投项目
前次募投项目新增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转固时间及折旧摊销如下:
单位:万元
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固定资
无形资产 年折旧摊销额
募投项目名称 转固时间 固定资产原 产折旧 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
年折旧额 摊销年限 年摊销额 合计
值 年限 残值率 原值 残值率
(年)
(年)
安徽宿松九成风
电项目(100MW) 2021 年 4 月 79,951.56 20 5%、10% 3,920.90 191.73 50 —— 3.83 3,924.74
(前次募投项目)
一期 2021
延安宝塔蟠龙风
年 1 月、二
电项目(100MW) 84,677.38 20 3%、5%、10% 3,728.63 1,149.71 40 —— 35.55 3,764.18
期 2021 年 4
(前次募投项目)
月
青海乌兰风电项
目(50MW)(前次 32,353.46 20 5%、10% 1,487.30 —— —— —— —— 1,487.30
月
募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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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固定资
无形资产 年折旧摊销额
募投项目名称 转固时间 固定资产原 产折旧 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
年折旧额 摊销年限 年摊销额 合计
值 年限 残值率 原值 残值率
(年)
(年)
江西兴国风电场
项目(278MW)(前 2021 年 1 月 216,561.18 20 5%、10% 10,293.59 —— —— —— —— 10,293.59
次募投项目)
广西崇左响水平
价光伏项目
(150MW)(前次
募投项目)
山东寿光恒远平
价光伏项目
(200MW)(前次
募投项目)
合 计 —— 554,474.07 —— —— 26,149.61 1,341.44 —— —— 39.38 26,188.99
注:前次募投项目均已投产,固定资产原值为 2022 年 12 月 31 的账面金额,年折旧摊销额为 2022 年度的折旧摊销金额
(2) 本次募投项目
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转固时间及折旧摊销如下:
单位:万元
预计转固 固定资产原 固定资产折 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及其他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 无形资产及其 年折旧及摊
募投项目名称
时间 值 旧年限(年) 残值率 资产原值 产摊销年限(年) 他资产残值率 销额(预计)
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 T+2 535,335.53 5-20 3% 1,466.02 5-10 —— 29,21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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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转固 固定资产原 固定资产折 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及其他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 无形资产及其 年折旧及摊
募投项目名称
时间 值 旧年限(年) 残值率 资产原值 产摊销年限(年) 他资产残值率 销额(预计)
氨一体化示范项目(本
次募投项目)
扶余市三井子风电场
五期 10 万千瓦风电项 T+2 51,001.28 20 5% —— —— —— 2,422.56
目(本次募投项目)
吉林长岭 10 万千瓦风
电项目(本次募投项 T+2 50,658.29 20 5% —— —— —— 2,406.27
目)
白城绿电产业示范园
配套电源一期 10 万千
T+1 年 49,418.05 20 5% —— —— —— 2,347.36
瓦风电项目(本次募投
项目)
邕宁吉电百济新平农
光互补发电项目(本次 T+1 年 115,946.42 20 3% 480.00 10 —— 5,671.40
募投项目)
合 计 —— 802,359.57 —— —— 1,946.02 —— —— 42,058.53
注 1:T 表示开始建设的年度时点
注 2:本次募投项目固定资产原值、无形资产原值为转固时点的金额,年折旧摊销额为项目投产次年的折旧摊销金额
由上表可见,前次募投项目建成后的新增年折旧摊销额为 26,188.99 万元,本次募投项目建成后的新增年折旧摊销额预估值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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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前次募投项目
前次募投项目的新增折旧摊销额对公司未来营业收入、净利润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2 年折旧摊销 2022 年度营业收入 2022 年度净利润
安徽宿松九成风电项目(100MW) 3,924.74 12,468.56 4,123.46
延安宝塔蟠龙风电项目(100MW) 3,764.18 8,229.99 675.83
青海乌兰风电项目(50MW) 1,487.30 5,166.68 1,513.88
江西兴国风电场项目(278MW) 10,293.59 34,036.94 15,634.02
广西崇左响水平价光伏项目
(150MW)
山东寿光恒远平价光伏项目
(200MW)
小 计 26,188.99 76,445.61 24,765.82
前次募投项目新增折旧摊销占
整体营业收入比例
前次募投项目新增折旧摊销占
整体净利润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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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募投项目 2022 年营业收入为 76,445.61 万元,净利润为 24,765.81 万元,因而,前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会导致公司折旧摊销金
额增加,但募投项目整体效益良好,募投项目的实施有效提升了公司盈利水平。
(2) 综上,虽然前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会导致公司折旧摊销金额增加,但募投项目整体效益良好,募投项目的实施有效提升了公司
盈利水平,因此不会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的新增折旧摊销额对公司未来营业收入、净利润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T+1 T+2 T+3 T+4 T+5 T+6 T+7 T+8 T+9 T+10 T+11 T+12
新增折旧摊销额
大安风光制
绿氢合成氨 28,937.
—— —— 29,210.94 29,210.94 29,210.94 29,210.94 29,210.94 28,937.74 28,937.74 28,937.74 28,937.74
一体化示范 74
项目
扶余市三井
子风电场五 2,422.5
—— —— 2,422.56 2,422.57 2,422.56 2,422.56 2,422.56 2,422.56 2,422.56 2,422.56 2,422.56
期 10 万千瓦 6
风电项目
吉林长岭 10
万千瓦风电 —— —— 2,406.27 2,406.27 2,406.27 2,406.27 2,406.27 2,406.27 2,406.26 2,406.27 2,406.27
项目
第 34 页 共 119 页
项 目 T+1 T+2 T+3 T+4 T+5 T+6 T+7 T+8 T+9 T+10 T+11 T+12
白城绿电产
业示范园配
套电源一期 —— 2,347.36 2,347.36 2,347.35 2,347.36 2,347.36 2,347.35 2,347.36 2,347.36 2,347.36 2,347.35
电项目
邕宁吉电百
济新平农光 5,623.4
—— 5,671.40 5,671.40 5,671.40 5,671.40 5,671.40 5,671.40 5,671.40 5,671.40 5,671.40 5,671.40
互补发电项 0
目
新增折旧摊 41,737.
—— 8,018.76 42,058.53 42,058.53 42,058.53 42,058.53 42,058.52 41,785.33 41,785.32 41,785.33 41,785.32
销合计 33
新增折旧摊销占营业收入比例
现有业务营
业收入(含 1,495,475. 1,495,475. 1,495,475. 1,495,475. 1,495,475. 1,495,475. 1,495,475. 1,495,475. 1,495,475. 1,495,475. 1,495,475. 1,495,4
前次募投项 37 37 37 37 37 37 37 37 37 37 37 75.37
目)
本次募投项
目新增营业 —— 20,227.92 114,560.19 118,153.25 118,092.07 118,031.15 117,970.51 117,910.13 117,850.05 117,790.23 117,730.67
.41
收入
大安风光制
绿氢合成氨 81,827.
—— —— 78,172.90 81,827.44 81,827.44 81,827.44 81,827.44 81,827.44 81,827.44 81,827.44 81,827.44
一体化示范 44
项目
第 35 页 共 119 页
项 目 T+1 T+2 T+3 T+4 T+5 T+6 T+7 T+8 T+9 T+10 T+11 T+12
扶余市三井
子风电场五 8,137.7
—— —— 8,137.79 8,137.79 8,137.79 8,137.79 8,137.79 8,137.79 8,137.79 8,137.79 8,137.79
期 10 万千瓦 9
风电项目
吉林长岭 10
万千瓦风电 —— —— 8,083.32 8,083.32 8,083.32 8,083.32 8,083.32 8,083.32 8,083.32 8,083.32 8,083.32
项目
白城绿电产
业示范园配
套电源一期 —— 6,507.88 6,507.88 6,507.88 6,507.88 6,507.88 6,507.88 6,507.88 6,507.88 6,507.88 6,507.88
电项目
邕宁吉电百
济新平农光 13,114.
—— 13,720.04 13,658.30 13,596.82 13,535.64 13,474.72 13,414.08 13,353.70 13,293.62 13,233.80 13,174.24
互补发电项 98
目
营业收入合 1,495,475. 1,515,703. 1,610,035. 1,613,628. 1,613,567. 1,613,506. 1,613,445. 1,613,385. 1,613,325. 1,613,265. 1,613,206. 1,613,1
计 37 29 56 62 44 52 88 50 42 60 04 46.78
本次募投项
目新增折旧
摊销占整体 —— 0.53% 2.61% 2.61% 2.61% 2.61% 2.61% 2.59% 2.59% 2.59% 2.59% 2.59%
营业收入比
例
新增折旧摊销占净利润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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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T+1 T+2 T+3 T+4 T+5 T+6 T+7 T+8 T+9 T+10 T+11 T+12
现有净利润
(含前次募 118,063.15 118,063.15 118,063.15 118,063.15 118,063.15 118,063.15 118,063.15 118,063.15 118,063.15 118,063.15 118,063.15
.15
投项目)
本次募投项
目新增净利 —— 2,945.41 7,681.42 7,322.21 8,504.61 9,234.44 9,919.74 9,606.50 10,121.19 11,547.00 12,102.15
润
大安风光制
绿氢合成氨 2,015.1
—— —— -1,261.69 -1,746.84 -867.98 38.99 974.86 -410.98 501.87 1,442.33 1,805.90
一体化示范 6
项目
扶余市三井
子风电场五 3,113.1
—— —— 2,789.61 2,923.41 3,057.21 2,794.02 2,677.63 3,134.05 2,813.76 2,913.54 3,013.33
期 10 万千瓦 2
风电项目
吉林长岭 10
万千瓦风电 —— —— 2,816.36 2,946.88 3,077.39 2,806.92 2,687.94 3,141.93 2,815.43 2,913.32 3,011.21
项目
白城绿电产
业示范园配
套电源一期 —— 1,279.08 1,410.93 1,542.78 1,465.30 1,580.66 1,351.80 1,472.52 1,610.75 1,709.63 1,808.52
电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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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T+1 T+2 T+3 T+4 T+5 T+6 T+7 T+8 T+9 T+10 T+11 T+12
邕宁吉电百
济新平农光 2,674.0
—— 1,666.33 1,926.21 1,655.98 1,772.69 2,013.85 2,227.51 2,268.98 2,379.38 2,568.18 2,463.19
互补发电项 3
目
净利润合计 118,063.15 121,008.56 125,744.57 125,385.36 126,567.76 127,297.59 127,982.89 127,669.65 128,184.34 129,610.15 130,165.30
.95
本次募投项
目新增折旧
—— 6.63% 33.45% 33.54% 33.23% 33.04% 32.86% 32.73% 32.60% 32.24% 32.10% 31.89%
摊销占整体
净利润比例
注 1:T 表示开始建设的年度时点
注 2:假设本次募投的 5 个项目在预计转固时间全部建设完成
注 3:假设 T+1 净利润为 2022 年净利润,不考虑公司现有业务的未来收入增长以及净利润增长,且不构成对公司未来业绩、盈利
水平的承诺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预计首年新增折旧摊销 42,058.53 万元,占投产后年收入的比例为 2.59%至 2.61%,占投产后年净利润的比例
为 31.89%至 33.54%。本次募投项目新增营业收入 114,560.19 万元,新增净利润 7,681.42 万元,因此,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虽然增加
折旧摊销金额,但募投项目预计效益良好,募投项目的实施能有效提升公司盈利水平,不会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前次募投项目及本次募投项目新增的折旧摊销对公司未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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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核查过程
资产及无形资产的原值及年折旧摊销额计提是否正确,并根据 2022 年折旧摊销
额对收入、利润的影响分析对企业未来业绩的影响;
产及无形资产未来年份的折旧摊销额占企业营业收入及净利润的比例,分析本次
募投项目新增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产生的折旧摊销额对企业未来 12 年经营业绩
的影响。
(2) 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虽然前次和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会导致公司折旧摊销金额增加,但募投项目
整体预计效益良好,募投项目的实施能有效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因此,募投项目
新增折旧摊销不会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关于经营状况、财务情况及财务性投资
根据申报材料,2019 年到 2022 年 1-9 月,发行人供热业务处于亏损状态,
亏损的主要原因为居民采暖供热价格较低且不能及时调整;运维及其他业务的
毛利和毛利率发生大幅度波动;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处于 74.74%至 79.86%之间,
高于行业平均水平。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9 月末,公司
应收账款账面金额分别为 451,335.45 万元、672,424.07 万元、835,411.59 万
元和 903,717.40 万元,呈持续增长趋势。
关于电力业务,报告期内发行人投资扩建的风电、光伏项目较多,新能源
装机占总装机比重达 73%。发行人投资的产业基金包括中吉慧能(深圳)投资有
限公司、电投绿色氢能一期(海南)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国电投
科技创新股权投资基金(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均不认定为财务性
投资;其他流动负债包括向横琴吉电绿色能源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和融
东(横琴)新能源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产业基金支付短期融资租赁应付租金。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请结合发行人经营策略、相关政策规定、业务成
本和收益情况等,说明供热业务持续亏损的原因和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或同
第 39 页 共 118 页
地区可比公司一致,相关不利影响是否持续;(2)结合运维及其他业务的主要
经营主体、经营和盈利模式、与主营业务的关系、业务稳定性和占比等,说明
毛利率波动较大的原因,是否存在导致发行人业绩大幅下滑的风险;(3)结合
发行人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包括但不限于偿债能力指标、现金流量等),说
明其资产负债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的原因,是否存在偿债风险或流动性风险,
拟采取的风险控制及其有效性;(4)2022 年 9 月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面金额约
为 2019 年末的两倍,显著高于同期营业收入增长率,请结合行业发展情况、发
行人业务模式、账龄及坏账计提情况、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和计提政策等,
说明发行人应收账款与收入增长是否匹配,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政策的情形,坏
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5)按区域列示主要风电和光伏项目的装机容量和占比、
平均发电小时数和弃风弃光率等,说明项目关键指标是否与全国或所属地区平
均水平相符,是否达到预期生产规模和效益,如否,请说明原因;(6)请结合
发行人持有基金的详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出资人情况、协议内容、认缴实缴
金额、投资方向和范围、决策机制和投资计划、穿透后的具体投资标的等),
说明不认定为财务性投资的原因和合理性,并说明最近一期末是否持有金额较
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
发行人新投入或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是否符合《证
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的相关要求,是否涉及调减情形。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1)-(5)相关风险。
请保荐人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 请结合公司经营策略、相关政策规定、业务成本和收益情况等,说明
供热业务持续亏损的原因和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或同地区可比公司一致,相
关不利影响是否持续
公司供热业务均在吉林省内,供热业务的热量均来源于燃煤热电联产机组。
公司的供热机组为所在地冬季保民生取暖的主要热源,其中部分机组提供工业蒸
汽。因此,公司供热业务包括居民采暖供热业务及工业蒸汽业务。
居民采暖供热业务方面,公司一方面按政府要求,确保民生供暖需要;另一
方面积极推动政府建立热力产品价格联动机制,争取还原热力产品商业价值属性,
通过提升热力产品价格减少供热业务亏损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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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蒸汽业务方面,公司销售实行煤热联动政策,蒸汽销售价格根据供热市
场状况采取双方议价方式。公司每年根据煤炭价格走势测算成本变化情况,根据
成本测算结果合理制定销售价格。
(1) 居民供热价格受政府管控
目前国家鼓励发展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供热价格原则上实行政府定价或者
政府指导价,由省(区、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经授权的市、县人民政
府制定。
动机制的指导意见》(吉省价格〔2018〕122 号),吉林省各地市发改委每年组
织开展上一采暖期供热成本核查工作,根据核查结果由地方政府发改委出台居民
采暖出厂热价调整文件。
自上文发布至今,主管部门发布的每年采暖出厂热价均有不同程度调增,但
整体调整幅度低于煤炭价格增长幅度。
(2) 供热业务规模受政府管控
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21〕45 号),要求“夯实供热地方属地责任。各市
(州)、县(市、区)政府针对中小供热企业和民营热力企业多依靠市场化供煤
的情况,指导督促热力企业做好热煤储备,运用“刚性措施”确保供热企业不停
供。对存在困难的企业帮助落实煤源,推动提高现地储煤率。开栓前,组织供热
企业与属地政府签订保供暖责任状,全面压实供热企业的主体责任;运行期间,
对企业煤炭购、耗、储情况持续做好监控,杜绝因燃料问题引发弃供、停供、低
温运行等问题发生。长春市区域供热比重高、热煤缺口大,要采取专项措施,确
保不出问题”。
因此,公司的供热业务规模须满足社会热力需求,具有刚性供热的政策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供热业务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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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燃料费用 48,546.17 73.15 114,857.97 68.43 125,973.04 69.24 99,626.57 69.23
折旧费用 8,136.07 12.26 24,149.08 14.39 23,781.99 13.07 20,646.93 14.35
职工薪酬 4,954.61 7.47 14,140.27 8.42 17,968.56 9.88 11,808.10 8.21
其他 4,726.66 7.12 14,691.64 8.75 14,219.05 7.82 11,826.87 8.22
合 计 66,363.51 100.00 167,838.96 100.00 181,942.64 100.00 143,908.47 100.00
由上表可见,公司供热业务成本主要是耗用的煤炭成本。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3 年 1-3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供热业务收入 50,494.33 113,144.62 131,736.79 113,798.26
其中:采暖供热 45,461.96 86,180.74 76,060.41 74,840.08
工业蒸汽 5,032.37 26,963.88 55,676.38 38,958.18
供热业务成本 66,363.51 167,838.96 181,942.64 143,908.47
其中:采暖供热 62,511.49 141,461.09 121,746.21 104,354.00
工业蒸汽 3,852.02 26,377.87 60,196.42 39,554.47
供热业务毛利 -15,869.18 -54,694.34 -50,205.85 -30,110.21
其中:采暖供热 -17,049.53 -55,280.35 -45,685.80 -29,513.92
工业蒸汽 1,180.35 586.02 -4,520.05 -596.29
供热业务毛利率 -31.43 -48.34 -38.11 -26.46
其中:采暖供热 -37.50 -64.14 -60.07 -39.44
工业蒸汽 23.46 2.17 -8.12 -1.53
公司供热业务中居民供热业务占比较大,其毛利率较低;工业蒸汽业务收入
占比较小,其毛利率相对较高。
(1) 居民供热销售价格受政策限价
受政策限价因素的影响,民用热力销售价格由当地政府决定,无法执行市场
化交易。近年煤炭价格持续增长,而民用热力销售价格增幅显著低于煤炭价格增
长幅度,导致供热业务亏损逐年加大。
第 42 页 共 118 页
公司各供热单位所在地区 2020 年至 2022 年供热销售价格及营业成本中综合
标煤单价的变化情况如下表:
热价变化(元/吉焦) 综合标煤单价变化(元/吨)
供热地区及供热单位
白城市 白城发电 29.47 32.22 9.34% 614.19 752.02 22.44%
松花江热电 31.58 33.28 5.40% 701.82 824.31 17.45%
吉林市
松花江一热 31.58 33.28 5.40% 697.75 862.63 23.63%
长春市 长春热电 33.03 35.78 8.33% 684.52 886.65 29.53%
四平一热 29.58 35.78 20.97% 673.68 890.82 32.23%
四平市
吉长电力 29.58 35.78 20.97% 654.91 770.06 17.58%
平均值 30.80 34.35 11.54% 671.15 831.08 23.83%
长率为 11.54%;2020 年平均综合标煤单价为 671.15 元/吨,2022 年平均综合标
煤单价为 831.08 元/吨,增长率为 23.83%,由于平均热价增长率低于平均煤价
增长率,导致亏损逐年增加。
(2) 工业蒸汽业务规模有所下降
单位:万元、%
项 目
收入 毛利率 收入 毛利率 收入 毛利率 收入 毛利率
采暖供热 45,461.96 -37.50 86,180.74 -64.14 76,060.41 -60.07 74,840.08 -39.44
工业蒸汽 5,032.37 23.46 26,963.88 2.17 55,676.38 -8.12 38,958.18 -1.53
供热业务
收入
公司工业蒸汽业务毛利率显著高于采暖供热,因 2022 年起主要工业蒸汽用
户减产,公司工业蒸汽销售量减少,导致供热业务整体毛利率下降。2023 年煤
炭价格下降,工业蒸汽销售价格上升,导致 2023 年 1-3 月供热业务毛利率有所
提升。
第 43 页 共 118 页
单位:万元
证券代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证券简称
码 供热收入 供热成本 毛利率(%) 供热收入 供热成本 毛利率(%) 供热收入 供热成本 毛利率(%)
平均值 —— —— -49.28 —— —— -45.90 —— —— -11.76
公司 113,144.62 167,838.96 -48.34 131,736.79 181,942.64 -38.11 113,798.26 143,908.47 -26.46
如上表所示,公司 2020 年至 2022 年供热业务的毛利率与同行业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且整体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基本一致。
第 44 页 共 118 页
致使公司供热业务持续亏损的不利影响主要为:热力销售价格受政府限定以
及居民采暖销售规模具有刚性供应的政策要求。
(1) 限价因素具有持续性
供热业务毛利率水平较低,主要系因受政策限价因素的影响,民用热力销售
价格由当地政府决定,无法执行市场化交易,该定价政策具有持续性。
(2) 供热业务具有持续性
由于北方地区供热为保障民生的重要事项之一,公司作为吉林省区域重要的
供热企业,需履行满足地区供热需求的社会责任,保障区域内安全供电和供热需
求,因此公司居民供热业务规模将保持稳定。
综上,公司供热业务持续亏损的不利因素具有持续性。但由于公司供热的同
时将进行火力发电,火电业务毛利率为正,将降低供热业务亏损的不利影响。同
时,2023 年 1-3 月煤炭价格较往年有所下降,该业务毛利率水平有所提升。
(1) 核查过程
件,分析供热业务持续亏损的原因及合理性;
数据,分析两者变动匹配性。
(2) 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幅度,同时毛利率较高的工业蒸汽业务因用户减产导致业务规模减小,综合导致
供热业务亏损,公司供热业务亏损具有合理性;
供热业务亏损的不利影响具有持续性。但由于公司供热的同时将进行火力发
电,火电业务毛利率为正,将降低供热业务亏损的不利影响。且 2023 年 1-3 月
煤炭价格较往年有所下降,将降低供热业务亏损的不利影响。
第 45 页 共 118 页
(二) 结合运维及其他业务的主要经营主体、经营和盈利模式、与主营业务
的关系、业务稳定性和占比等,说明毛利率波动较大的原因,是否存在导致公
司业绩大幅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运维及其他业务主要包括运维业务、检修业务及其他业务。
其中,2020 年至 2023 年 1-3 月运维业务收入占运维及其他业务比例分别为
运维业务的主要经营主体包括白山吉电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山
吉电”)、通化吉电发展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化吉电”)和吉林电力股
份有限公司二道江发电公司(以下简称“二道江公司”)。
公司运维业务主要经营主体经营模式、盈利模式与主业关系如下:
与电力
序 号 经营主体 经营模式 盈利模式 业务的
关系
与委托方签署《委托运营服务
为委托方提供运维服务,服务
协议》,按与委托方确认的预
内容包括为所属机组进行运 电力辅
白山吉电 算金额收取委托运营费:此
通化吉电 外,部分委托方可根据实际经
管理以外的生产、运行、维护、 业务
营情况进行相应的考核与奖
日常管理和现场操作。
惩。
为委托方提供劳务外包服务,
服务项目包括汽机、电气、锅
炉、除尘、脱疏、脱硝、化学、 与委托方签署《劳务外包服务 电 力 辅
二道江公
司
的运行工作、电气二次、热工、 按年收取固定劳务外包费用。 业务
汽机本体、锅炉本体技术服务
等
第 46 页 共 118 页
(1) 运维及其他业务占比及稳定性情况:
单位:万元
行业分类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电力业务 296,634.03 73.71 1,141,068.58 76.30 958,262.92 72.72 789,823.25 78.51
热力业务 50,494.33 12.55 113,144.62 7.57 131,736.79 10.00 113,798.26 11.31
运维及其他业务 55,318.00 13.75 241,262.18 16.13 227,755.87 17.28 102,380.25 10.18
合 计 402,446.36 100.00 1,495,475.37 100.00 1,317,755.58 100.00 1,006,001.76 100.00
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0.18%、17.28%、16.13%、13.75%,报告期内运维及其他业务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整体有所提升。
公司拥有丰富的火电机组运维经验,在技术团队、物资调配、燃料统筹采购等方面可充分发挥优势,可以帮助委托方有效控制运
营成本,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与现有客户已建立了较为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业务规模平稳提升。
综上,公司运维及其他业务具有稳定性。
第 47 页 共 118 页
(2) 运维及其他业务毛利率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运维及其他业务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3 年 1-3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55,318.00 241,262.18 227,755.87 102,380.25
营业成本 53,778.80 234,168.40 220,193.30 102,484.89
毛利 1,539.20 7,093.78 7,562.57 -104.64
毛利率 2.78% 2.94% 3.32% -0.10%
通化吉电和白山吉电自 2020 年中开始提供运维服务,业务开展初期因尚未产生
良好效益,导致毛利率相对较低。2021 年起,上述运维业务操作方式相对成熟,
毛利率有所提升并在后续年度保持稳定。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3 年 1-3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运维及其他业
务收入(万元)
占营业收入的
比例
毛利率 2.78% 2.94% 3.32% -0.10%
公司运维及其他业务自 2021 年起毛利及毛利率相对稳定,公司运维业务基
于与现有客户合作已建立了较为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业务规模、业务模式和经
营业绩相对稳定,不存在导致公司业绩大幅下滑的风险。
(1) 核查过程
司收入和利润增长情况;
司与主要客户签订的《委托服务协议》了解经营和盈利模式。
第 48 页 共 118 页
(2) 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定的合作关系,业务具有稳定性;
致公司业绩大幅下滑的风险。
(三) 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包括但不限于偿债能力指标、现金流
量等),说明其资产负债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的原因,是否存在偿债风险或流
动性风险,拟采取的风险控制及其有效性
(1) 公司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3 年 1-3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402,446.36 1,495,475.37 1,317,755.58 1,006,001.76
营业成本 286,515.25 1,137,757.63 1,037,170.82 777,043.44
营业利润 71,645.97 145,424.28 90,552.59 88,470.78
净利润 66,651.42 118,063.15 78,533.15 79,900.4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净
额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稳定增长主要系因新能源业务的发展,报告期内公司进一
步深化业务转型,通过在全国各地投资建设新能源项目,新能源业务装机容量、
发电量得到大幅提升,新能源装机容量从 2020 年初的 340.15 万千瓦提升至 2023
年 3 月末的 913.42 万千瓦,新能源业务盈利水平大幅提升,公司主营业务结构
得到进一步优化,营业利润规模逐年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规模整体持续提升,经营情况良好。公司
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为正数,且呈持续增长趋势,公司资金回笼能力良好。
(2) 公司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偿债指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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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指标
/2023 年 1-3 月 日/2022 年度 日/2021 年度 日/2020 年度
流动比率 0.73 0.68 0.56 0.52
速动比率 0.72 0.66 0.54 0.51
资产负债率(%)
(母公司)
资产负债率(%)
(合并)
利息保障倍数 2.69 1.69 1.52 1.56
速动比率分别为 0.51、0.54、0.66 和 0.72。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
率水平较低,主要系一方面公司属于电力、热力生产和销售行业,具有非流动资
产规模较大的行业特点;另一方面公司主要通过较大规模的短期融资为日常经营
提供运营资金。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整体有所提升,流动资产对
于流动负债的覆盖能力得到提升,短期偿债能力增强。
转型进一步深化,新能源业务得到快速蓬勃发展,使得公司营业利润大幅增加,
公司利润对利息的覆盖程度逐步提升。
力行业为资本密集型行业,行业特点决定了电力企业在电力项目投产初期资产负
债率相对较高。同时,随着近年来投资新建和收购项目的增多,公司累计投资金
额较大,也使得资产负债率处于较高水平。公司 2022 年末资产负债率有所下降,
系受经营利润的增长及少数股东投资影响。
综上,公司偿债能力指标水平与公司所处行业及发展状况相匹配,随着公司
经营业绩的增长,报告期内偿债能力有所提升。
公司与同行业资产负债率比对情况如下:
单位:%
第 50 页 共 118 页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日 31 日 31 日 31 日
平均值 62.15 62.55 64.34 61.21
公司 71.45 72.12 78.61 79.86
(1) 公司业务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业务结构存在差异。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为
新能源发电、火电以及热力供应,公司资产负债率高于新能源发电企业,但低于
豫能控股(001896.SZ)等传统火电、热力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水平。
(2) 公司业务规模较大、与供应商合作关系稳定,采购过程中以信用采购的
比例较高,应付账款等流动负债金额较高。
(3) 公司近年来大力推进业务转型,新能源业务规模进一步提升,导致公司
借款规模增大。
近三年,公司有息负债基本情况及其占总资产的比重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短期借款 679,148.58 1,053,771.81 954,859.73
应付债券 202,849.61 302,614.89 ——
长期借款 3,400,099.69 2,920,106.54 2,578,817.62
租赁负债 75,702.12 111,724.05 ——
长期应付款 243,167.91 476,927.16 597,378.96
第 51 页 共 118 页
项 目
有息负债合计 4,600,967.91 4,865,144.45 4,131,056.31
有息负债与资产总
额的比例
有息负债与营业收
入的比例
近三年,公司有息负债规模与资产总额、营业收入的比例相对稳定,随着公
司资产规模及业务规模的扩大而增加,与公司业务发展相匹配。
综上,公司所属的电力行业属于资本密集型行业,资产负债率普遍处于较高
水平;近年来,公司持续发展新能源发电业务、加快推进业务结构转型,投资规
模逐步扩大,导致公司对资金需求相应增加,使得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
资产负债率水平相对较高。整体而言,公司债务融资规模、资产负债率水平与公
司所处的业务转型发展阶段以及行业特点相符,具有合理性。
(1) 盈利能力持续增强
公司因近年快速发展新能源业务,融资规模逐年扩大,导致资产负债率持续
处于较高水平。但随着公司投资建设的新能源机组的相继投产,公司持续盈利能
力得到显著增强,利润规模的增长能一定程度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流动性需求和
偿债需求。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3 年 1-3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402,446.36 1,495,475.37 1,317,755.58 1,006,001.76
净利润 66,651.42 118,063.15 78,533.15 79,900.4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净
额
(2) 经营活动现金流持续增长
由于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数,且金额较大,反映公司日常
经营的现金流入能有效满足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流动性风险相对较低。另外,
利息保障倍数大于 1 且整体呈上升趋势,偿债风险相对较低。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3 年 1-3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第 52 页 共 118 页
项 目 2023 年 1-3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净
额
利息保障倍数 2.69 1.69 1.52 1.56
(3) 具有融资资金成本优势
新能源行业属于国家实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行业,政府对新能源行业的资金
支持力度较高,公司可以与银行沟通协商通过借入低利率资金来置换高利率存量
银行贷款,实现低成本融资。
(4) 新增融资安排
公司拥有较强的融资能力,公司可通过银行借款,对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以
及利率水平进行合理规划,满足公司各类短期融资需求,合理降低利率波动风险。
公司信用评级较高,可通过公开市场发行债券方式进行融资,因此公司可以在必
要时以新增金融机构借款或发行债券等方式补充经营性及投资性资金需求。此外,
本次募集资金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降低
公司资产负债率,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偿债能力,降低财务风险。
公司目前处于业务结构转型发展阶段,资金需求量大,伴随公司业务规模的
持续扩张,债务规模相应增加。公司业务有稳定增长的现金流净流入,公司资信
状况良好,银行授信额度充足,并可通过多种方式拓展融资渠道。
综上,公司偿债能力较强,不存在重大流动性风险或偿债风险。
(1) 持续提升盈利能力
最近三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100.60 亿元,131.78 亿元和 149.55 亿元,
净利润分别为 7.99 亿元,7.85 亿元和 11.81 亿元,公司业务规模和盈利水平呈
快速增长趋势,公司良好的经营情况有助于保持现金流的稳定性和公司资信水平,
从而降低偿债风险。
(2) 保持充足的货币资金及现金流量
截至 2023 年 3 月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 11.86 亿元,其中非受限货币资
金的金额为 11.38 亿元,公司保持充裕的在手货币资金以满足偿债需求,控制偿
债风险。
第 53 页 共 118 页
此外,近三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333,652.34 万元、
资产的运营,产生良好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从而满足偿债资金需求,控制偿债
风险。
(3) 保持较强的融资能力
公司拥有较强的融资能力,未使用的外部金融机构授信额度较高;同时公司
可通过银行借款,对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以及利率水平进行合理规划,满足公司
各类融资需求。因此,公司可以在必要时以新增金融机构借款等方式应对债券本
息兑付等偿债需求。另外,公司近年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权益类融资方式
补充流动资金,从而应对偿债需求、降低偿债风险。
综上,公司制定了上述应对偿债风险的措施,且有效保持了充足的货币资金
及现金流量、保持了较强的融资能力、盈利能力持续提升,报告期内资产负债率
整体下降,偿债指标整体有所提升,相关措施具有有效性。
(1) 核查过程
指标,分析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
务指标,并与公司对应指标进行比较,分析差异原因;
比,分析有息负债规模的合理性;
据进行核实,分析应对偿债风险措施的有效性。
(2) 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第 54 页 共 118 页
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为正数,且呈持续增长趋势,公司资金回笼能力良好。
营业绩的增长,报告期内偿债能力有所提升。
平;近年来,公司持续发展新能源发电业务、加快推进业务结构转型,投资规模
逐步扩大,导致公司对资金需求相应增加,使得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资
产负债率水平相对较高。整体而言,公司债务融资规模、资产负债率水平与公司
所处的业务转型发展阶段以及行业特点相符,具有合理性。
指标整体有所提升,相关措施具有有效性
(四) 2022 年 9 月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金额约为 2019 年末的两倍,显著高
于同期营业收入增长率,请结合行业发展情况、公司业务模式、账龄及坏账计
提情况、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和计提政策等,说明公司应收账款与收入增
长是否匹配,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政策的情形,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大力支持太阳能、
风能等新能源的开发与利用。在技术进步的有效推动与产业政策的有力驱动下,
以光伏发电、风电为代表的新能源产业进入快速发展时期,促进了国内以光伏发
电、风电等清洁能源为主导的新型电力系统的加速构建。2023 年以来,我国持
续推进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重大水电项目和抽水蓄能建设,可再生能源发展
实现良好开局。
(1) 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持续扩大
根据国家能源局网站信息,2023 年一季度,全国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 4,740
万千瓦,同比增长 86.5%,占新增装机的 80.3%。其中,常规水电新增并网 121
万千瓦,抽水蓄能 150 万千瓦,风电新增并网 1,040 万千瓦,光伏发电新增并网
(2) 可再生能源发电量持续增长
根据国家能源局网站信息,2023 年一季度,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到
第 55 页 共 118 页
比增长 27.8%。
(3) 可再生能源补贴“退坡”
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完善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等政策,
明确 2018 年底之前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2020 年底前仍未完成并网的,国家不
再补贴;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底前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2021 年底前仍未
完成并网的,国家不再补贴。自 2021 年 1 月 1 日开始,新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
全面实现平价上网,国家不再补贴。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海上风电开启平价
时代,由各地方自行安排扶持补贴政策。
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833 号)指出,自 2021 年起,对新备案集中
式光伏电站、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中央财政不再补贴,实行平价上网。2021
年新建项目上网电价,按当地燃煤发电基准价执行。光伏发电进入平价上网时代。
公司主营业务为火电、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投资和运营,以及城市
民用供热、工业供热等能源供应业务等。主要销售模式如下:
(1) 电力业务
公司电力销售分为计划分配电量、参与电力用户市场交易和跨省区交易相结
合,由电网公司统购统销。能源行政主管部门下达各发电企业年度电量指标,各
发电企业依据电量计划与当地电网公司签订购售电合同。
(2) 热力业务
公司热力销售分为民用供热和工业供热销售。民用供热由公司与热力公司及
用户按供热需求签订供热合同。工业供热由公司与工业蒸汽用户签订供热合同。
依据供热合同组织生产供给,根据供热量与用户进行月度结算。
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及坏账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结构 2023 年 3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第 56 页 共 118 页
结构占 计提比 结构占 计提比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比(%) 例(%) 比(%) 例(%)
合 计 969,843.11 100.00 9,034.12 0.93 875,911.47 100.00 9,089.66 1.04
(续)
账龄结
结构占 计提比 结构占 计提比
构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比(%) 例(%) 比(%) 例(%)
上
合 计 839,300.63 100.00 3,889.04 0.46 674,650.99 100.00 2,226.92 0.33
公司应收账款账龄主要在 1 年以内,最近一期末一年以内应收账款余额占比
为 74.23%。
(1) 公司和可比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比较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如下:
单位:%
可比公司 新能源业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 新能源业务 应收账款 新能源业务 应收账款
务收入占
周转率 周转率 收入占比(%) 周转率 收入占比(%) 周转率
比(%)
节能风电 0.96 100.00 1.07 100.00 0.87 100.00 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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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比公司 新能源业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 新能源业务 应收账款 新能源业务 应收账款
务收入占
周转率 周转率 收入占比(%) 周转率 收入占比(%) 周转率
比(%)
金开新能 0.56 100.00 0.68 100.00 0.64 99.93 0.61
中闽能源 1.04 99.49 0.97 100.00 1.10 100.00 1.61
三峡能源 0.96 99.26 1.04 99.16 0.99 98.82 1.02
江苏新能 1.00 93.14 0.99 80.03 1.15 64.36 1.24
浙江新能 0.64 74.44 0.85 71.49 0.73 71.01 0.80
申能股份 3.68 12.19 3.95 9.07 4.58 8.10 4.82
湖北能源 4.56 9.58 5.50 6.67 6.47 6.00 6.49
桂冠电力 5.52 9.44 7.59 7.52 6.26 2.74 7.95
豫能控股 7.24 2.14 7.42 1.81 6.80 未披露 5.86
平均数 2.62 59.97 3.01 57.58 2.96 61.22 3.13
公司 1.76 44.80 1.76 40.32 1.75 38.70 1.79
注 1:上述数据来源于可比公司定期报告
注 2:2023 年 1-3 月应收账款周转率按年化折算
注 3:2023 年 1-3 月可比公司季度报告未披露收入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可比公司平均应收账款周转率,主要系
可比公司之间在产品结构上存在一定差异。
由上表可见,新能源收入占比与应收账款周转率呈反向关系,主要系因新能
源业务占比较大的企业,应收可再生能源补贴款占比较大,该应收补贴款回款周
期较长,从而导致应收账款周转率较低。
节能风电、金开新能、中闽能源、三峡能源、江苏新能、浙江新能的新能源
收入占比较公司大,其应收账款周转率均低于公司;而申能股份、湖北能源、桂
冠电力和豫能控股的新能源收入占比较小,其应收账款周转率均高于公司。
因此,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水平与同行业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应收账款周
转率与新能源收入占比相匹配。
(2) 公司和可比公司的坏账计提政策比较分析
第 58 页 共 118 页
项 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
用风险特征 款及合同资产,按照相当于整个
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
为信用等级较高的国内客 量损失准备;对于包含重大融资
户的应收电费(含电费补 成分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和租
应收账款——低风险组合
贴)以及未逾期的应收热 赁应收款,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
费、服务费及商品销售款。 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
额计量损失准备
低风险组合应收账款(不包括补贴电费):主要为信用等级较高的国内客户
的应收电费(含电费补贴)以及未逾期的应收热费、服务费及商品销售款,账龄
较短,公司评估后认为该项应收账款回收风险极低,不计提坏账准备。
针对新能源补贴电费形成的应收账款:由国家财政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国
家电网公司支付,国家电网再拨付省级电网,由省级电网核对企业实际结算电量,
将发电项目和接网工程享受的补贴资金统一代发放至企业,因此补贴电费实际承
担方为政府部门,电费补贴的发放周期由国家财政部拨付时间决定。公司对账龄
较长的补贴款按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预期信用
损失。
失。
同行业上市公司关于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的情况如下所示:
可比公司 项 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组合 1 标杆电费组合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集团参考历
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
三峡能源 组合 2 其他组合 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
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
组合 3 新能源补贴款组合 失。
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历史信
用损失经验,并考虑前瞻性信息,通过违约
账龄组合 款项账龄
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信用损失率,对预期
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桂冠电力
关联方组合 关联方款项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
应收可再生 应收风电、光伏可再 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一般不计提信用损
能源补贴组 生能源补贴部分电 失。对于欠款时间长的、偿还能力差的按个
合 费形成的应收款项 别计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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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比公司 项 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可再生能源补助、各
类保证金、押金、备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租赁应收款、
低风险组合 合同资产,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
用金等回收风险程
申能股份 度较低的应收款项 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
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除上述组合之外的 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组合
其他应收款项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
信用风险特 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
账龄组合
征组合 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
预期信用损失。
湖北能源 发电业务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
(包含新能
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
源补贴款、 发电业务
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
发电业务款
用损失。
项组合)
电力销售应收账款(国内)主要包括应收标
杆电费和应收可再生能源补贴电费,客户集
中为各地电网公司及其他电力销售客户,客
户数量较为有限且单项金额较大。应收标杆
电费形成的应收账款,欠款方为电网公司,
本组合以电力销售
电网公司信用及支付记录较好,通常自出具
组合 1 应收账款(国内)部
账单日起 30-60 天内收款,账龄较短。应收
分作为信用特征
可再生能源补贴电费形成的应收账款,根据
国家现行政策及财政部主要付款惯例结算,
经批准后由财政部门拨付至地方电网公司
等单位,再由地方电网公司等单位根据电量
结算情况拨付至发电企业。
电力销售应收账款(国外)主要为澳大利亚
节能风电 电厂售电款形成的应收款项(为子公司),
欠款方为澳大利亚能源市场运营商有限公
本组合以电力销售
司,电费按周结算,四周后付款,由澳大利
组合 2 应收账款(国外)部
亚能源市场运营商有限公司向澳大利亚电
分作为信用特征
厂开具税务发票,发票中注明付款时间,付
款时间在发票日后一周内,客户信用及支付
记录较好。
组合 3 为除组合 1、2 以外的其他应收款项,
目前主要为供热款和应收关联方款项,供热
款为给小区居民供热所收款项,客户主要为
除组合 1、2 以外的
组合 3 代理小区居民所收供热费用,根据以往情况
其他应收款项
其存在可回收损失的可能性较低。应收关联
方款项为外部关联交易款项,暂不存在可回
收损失的可能。
应收水力发电电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集团参考历
组合 1 及其他发电基础电 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
浙江新能 费 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逾期
应收已纳入可再生 天数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组合 2 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第 60 页 共 118 页
可比公司 项 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应收未纳入可再生
组合 3
应收其他发电电费
组合 4
和其他款项
应收合并范
围范围内关 客户类型
联往来组合
应收实际控
制人及其控
客户类型
制的关联往
来组合
本集团判断电网公司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
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
应收电网公 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
应收电网公司电费
司组合 未必降低电网公司履行其现金流量义务的
能力,因此应收电网公司应收账款被视为具
金开新能 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
除应收电网公司组
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
账龄组合 合外客户的应收账
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
款
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组合以应收款项 对于划分为账龄组合 1 的应收款项,参考历
的账龄作为信用风 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
组合 1 险特征(除组合 2、 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
组合 3 之外的应收 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
款项) 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 2 的应收款项,参考历史信
本组合为应收电网
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
公司电费(燃煤基准
组合 2 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
江苏新能 价部分),以账龄作
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
为信用风险特征
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 3 的应收款项,参考历史信
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
本组合为应收可再
状况的预测,计算预期信用损失。该组合均
组合 3 生能源电价附加补
为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按照预计未来
助
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
坏账准备。
本组合以应收账款
账龄分析组
的账龄作为信用风
合
险特征 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
豫能控股 本组合以应收保理 合基础上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
款有无抵押物及风 括前瞻性信息)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保理款
险等级作为信用风
险特征
信用风险特 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
中闽能源 应收电费
征组合 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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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比公司 项 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由于国家接网补贴政策发生变化,不再通过
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给予补贴,相
关补贴纳入所在省输配电价回收,由国家发
单项计提 接网补贴 展改革委在核定输配电价时一并考虑,接网
补贴的回收出现迟滞现象,谨慎估计账面接
网补贴余额的可收回性,按账面原值全额预
计信用损失。
经比较,公司应收账款各组合类型的坏账计提方式与同行业均基本一致,具
体如下:
公司与同行
序号 项 目 公司坏账计提方式 同行业坏账计提方式
业是否一致
非补贴电费形成 5 家可比公司采用不计
的应收账款 提坏账准备的政策
新能源补贴电费 按个别认定方式计提预 定或账龄方式计提预期
形成的应收账款 期信用损失 信用损失,其余未计提
坏账准备
除电费外其他应
收信用等级较高 仅 3 家单独披露低风险
的国内客户的款 组合,均未计提坏账
项
除应收电费之外 按账龄组合计提预计信 按账龄组合计提预计信
的应收账款 用减值损失 用减值损失
公司采用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情
况如下:
单位:%
可比公司 2-3 年(%) 3-4 年(%) 4-5 年(%) 5 年以上(%)
(%) 年(%)
金开新能 5.00 10.00 30.00 50.00 80.00 100.00
江苏新能 1.00 10.00 30.00 50.00 50.00 100.00
桂冠电力 - 10.00 20.00 30.00 50.00 80.00
同行业比 1.00-5.
例区间 00
公司 2.00 10.00 20.00 50.00 100.00 100.00
注:可比公司中仅金开新能、江苏新能、桂冠电力披露计提比例
第 62 页 共 118 页
根据上表,公司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处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区间
范围内,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坏账计提充分。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应收账款余额与当期营业收入变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023 年 1-3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度
项 目 较上 较上 较上
期变 期变 期变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动比 动比 动比
例(%) 例(%) 例(%)
营业收入 402,446.36 7.64 1,495,475.37 13.49 1,317,755.58 30.99 1,006,001.76
应收账款余
额
应收账款余
额占营业收 60.24% 58.57% 63.69% 67.06%
入比例
应收账款周
转率
注:2023 年 1-3 月的收入变动率、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经年化折算。
近年来公司坚持深化业务转型,新能源装机规模及占比持续提高,营业收入
与应收账款同步增长。由上表可见,2020 年末至 2023 年 3 月末,公司营业收入
及应收账款均呈逐年上升的趋势,应收账款周转率平稳,应收账款的变动与收入
相匹配。
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应收账款信用政策,公司与主要客户均有长期且
稳定的业务往来,很少出现信用损失。为监控公司的信用风险,公司按照账龄、
客户资料等要素对客户资信进行分析,主要类型应收账款回款周期如下:
(1) 公司应收账款中对电网公司除可再生能源补贴款外的应收电费,通常自
出具账单日起 30 天左右收款。
(2) 补贴电费,由国家财政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国家电网公司支付,国家
电网再拨付省级电网,由省级电网核对企业实际结算电量,将发电项目和接网工
程享受的补贴资金统一代发放至企业,电费补贴的发放周期由国家财政部拨付时
间决定。目前,公司可再生能源补贴应收账款的平均账期约为 2-3 年。
第 63 页 共 118 页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政策未发生改变,应收账款周转率平稳,不存在放宽信
用政策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应收账款的增长与收入相匹配,不存在放宽信用政策的情形,
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周转率平稳,与同行业应收账款周转率水平相符,坏账计提政
策与同行业无显著差异,坏账计提充分、合理。
(1) 核查过程
应收账款余额变动幅度与当期营业收入变动合理性;
比较分析是否存在差异;统计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变动情况,
并分析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综合分析报告期公司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政策的情形。
(2) 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综上所述,公司应收账款的增长与收入相匹配,不存在放宽信用政策的情形,
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周转率平稳,与同行业应收账款周转率水平相符,坏账计提政
策与同行业无显著差异,坏账计提充分、合理。
(五) 按区域列示主要风电和光伏项目的装机容量和占比、平均发电小时数
和弃风弃光率等,说明项目关键指标是否与全国或所属地区平均水平相符,是
否达到预期生产规模和效益,如否,请说明原因
弃风弃光率等情况,
公司按地区列示的风电、光伏项目的关键指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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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3 年 3 月末 2023 年 1-3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地区 项目类型 平均发电 平均发电 平均发电 平均发电
装机容量 占比 平均弃风 平均弃风 平均弃风 平均弃风
小时数 小时数 小时数 小时数
(万千瓦) (%) 弃光率(%) 弃光率(%) 弃光率(%) 弃光率(%)
(小时) (小时) (小时) (小时)
风电 97.15 10.64 658.70 0.49 2,468.66 2.97 2,410.96 0.56 2,455.95 1.00
东北地区
光伏 82.61 9.04 414.92 0.96 1,704.97 1.65 1,638.91 0.31 1,810.84 2.26
风电 39.95 4.37 482.08 28.46 1,684.28 25.73 2,329.47 7.95 1,654.88 0.34
华北地区
光伏 108.23 11.85 380.06 2.98 1,613.11 1.20 1,268.63 8.64 1,546.47 8.36
风电 23.14 2.53 509.43 4.36 1,999.84 2.02 1,919.79 1.13 1,336.02 0.00
华中地区
光伏 21.72 2.38 270.55 0.23 1,342.38 0.04 875.84 1.32 1,010.67 0.00
风电 93.08 10.19 577.06 0.82 2,225.81 0.20 1,991.91 0.13 1,887.86 0.00
华东地区
光伏 209.14 22.90 294.66 1.14 1,333.75 1.63 1,264.17 1.18 1,223.54 1.03
华南地区 光伏 52.70 5.77 215.58 0.02 1,163.28 0.08 1,227.38 0.07 1,096.54 0.00
风电 59.90 6.56 360.67 11.98 1,647.92 11.12 1,772.99 9.81 1,664.85 8.67
西北地区
光伏 109.20 11.96 315.71 5.38 1,461.86 5.62 1,331.00 6.02 1,484.97 6.60
风电 13.60 1.49 927.98 —— 2,565.03 —— 2,636.04 0.00 3,086.76 0.00
西南地区
光伏 3.00 0.33 324.53 4.43 1,422.76 5.68 1,329.52 9.59 —— ——
注 1:平均发电小时数 = ∑发电量 ÷ ∑发电设备平均装机容量,数据由生产口径获取
注 2:平均弃风弃光率 = ∑电网弃风或弃光电量 ÷ (∑上网电量 + ∑电网弃风或弃光电量),数据由生产口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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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平均水平相符
(1) “三北地区”风电和光伏项目主要指标
年度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报告》中重点区域城市 2021 年平均数据
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小时
公司/地区平均水
地区 项目类型 公司 地区平均水平
平
风电 2,445.19 2,263.40 108.03%
东北地区
光伏 1,718.24 1,455.67 118.04%
风电 1,889.54 2,336.25 80.88%
华北地区
光伏 1,476.07 1,474.25 100.12%
风电 1,695.25 2,210.80 76.68%
西北地区
光伏 1,425.94 1,456.375 97.91%
注 1:《2021 年度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报告》重点区域城市限
于东北、华北、西北地区
注 2:国家能源局未公示 2022 年度重点区域可再生能源电力相关数据
《2021 年度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报告》中相应区域省份 2021 年平
均数据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行业平均水
地区 项目类型 公司 地区平均水平
平
风电 1.51% 2.27% -0.76%
东北地区
光伏 1.41% 0.63% 0.78%
风电 11.34% 3.07% 8.27%
华北地区
光伏 6.07% 1.11% 4.96%
风电 0.00% 5.36% -5.36%
西北地区
光伏 7.64% 4.03% 3.61%
公司在华北地区的风电发电小时数低于地区平均水平、弃风率高于地区平均
水平,主要系项目所在地张北县由于输电线路及当地电力供求等原因,导致地区
弃风情况高于华北其他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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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三北地区”以外的其他地区风电和光伏项目主要指标
平均发电小时数与全国平均水平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小时
地区 项目类型 公司 全国平均水平 公司/全国平均水平
风电 1,751.88 2,121 82.60
华中地区
光伏 1,076.30 1,282 83.95
风电 2,035.19 2,121 95.95
华东地区
光伏 1,273.82 1,282 99.36
华南地区 光伏 1,162.40 1,282 90.67
风电 2,762.61 2,121 130.25
西南地区
光伏 1,376.14 1,282 107.34
注:全国平均水平数据取自中电联 2020-2022 年《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
测报告》相应数据的各年平均值。
均弃风弃光率与《2021 年度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报告》中相应区
域省份 2021 年平均数据对比情况如下:
地区 项目类型 公司 地区平均水平 公司-行业平均水平
风电 1.05% 0.90% 0.15%
华中地区
光伏 0.45% 0.03% 0.42%
风电 0.11% 0.23% -0.12%
华东地区
光伏 1.28% 0.00% 1.28%
华南地区 光伏 0.05% 0.00% 0.05%
风电 0.00% 0.21% -0.21%
西南地区
光伏 7.64% 4.08% 3.56%
公司“三北地区”以外的其他地区风电、光伏发电主要指标与全国及地区主
要指标无重大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风电、光伏业务与火电及供热业务对公司盈利情况的影响对比
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3 年 1-3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第 67 页 共 118 页
毛利率 毛利率 毛利率 毛利率
毛利 毛利 毛利 毛利
(%) (%) (%) (%)
风电 40,636.43 52.44 157,716.19 52.77 136,828.95 53.06 99,261.79 53.59
光伏发电 38,619.34 44.17 176,899.32 47.66 140,248.54 51.29 112,618.42 55.16
火电 51,005.31 38.73 70,702.80 15.01 46,150.55 10.81 47,292.95 11.81
热力业务 -15,869.18 -31.43 -54,694.34 -48.34 -50,205.85 -38.11 -30,110.21 -26.46
报告期内,公司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发电业务毛利率显著高于火电、热力业
务,是公司盈利的主要来源。近年来,公司通过不断投建新能源项目,整体盈利
能力不断提高,公司风电、光伏业务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
序号 可比公司
风电 光伏 风电 光伏 风电 光伏
公司风力发电项目平均毛利率 53.14
可比公司风力发电项目平均毛利率 57.35
公司/可比公司 92.66
公司光伏发电项目平均毛利率 51.37
可比公司光伏发电项目平均毛利率 54.36
公司/可比公司 94.50
报告期内,公司风电、光伏发电毛利率与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较大差异,公
司风电、光伏业务效益与行业平均水平接近,项目达到预期效益。
(1) 核查程序
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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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取得公司分地区、分业务条线的装机容量、发电小时数及弃风弃光率
相关数据;
(2)查阅国家能源局《2021 年度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报告》,
获取新能源项目全国及地区关键指标数据;
(4)将公司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关键指标与全国或所属地区相应数据进行
对比,分析差异的原因和理性;
(5)通过与其他业务、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同业务进行对比,分析公司风电、
光伏发电项目效益情况。
经核查,我们认为:
(1)公司已分地区、分业务条线列示装机容量、发电小时数及弃风弃光率
情况;
(2)除张北地区风电由于张北县输电线路及当地电力供求等原因,发电小
时数相对较低、平均弃风弃光率相对较高外,公司其他地区发电小时数、平均弃
风弃光率等关键指标与全国或所属地区平均水平相符;
(3)公司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发电业务毛利率显著高于火电、热力业务,
是公司盈利的主要来源,毛利率与行业平均水平接近,项目达到预期效益。
(六) 请结合公司持有基金的详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出资人情况、协议内
容、认缴实缴金额、投资方向和范围、决策机制和投资计划、穿透后的具体投
资标的等),说明不认定为财务性投资的原因和合理性,并说明最近一期末是
否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
前六个月至今,公司新投入或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
是否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的相关要求,是否涉及调减情形
(1) 财务性投资的认定依据
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的规定:(1)财务性投资的类型包
括不限于:投资类金融业务;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不包括投资前后持股比
例未增加的对国家电投财务公司的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投
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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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产品等;(2)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
以收购或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委托贷款,如符合
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3)上市公司及其子公
司参股类金融公司的,适用本条要求;经营类金融业务的不适用本条,经营类金
融业务是指将类金融业务收入纳入合并报表;(4)基于历史原因,通过发起设立、
政策性重组等形成且短期难以清退的财务性投资,不纳入财务性投资计算口径;
(5)金额较大指的是,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报
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30%(不包括对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额)。
(2) 类金融业务的认定依据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中对于类金融业务作出了说明,除
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持牌机构外,其他从事金融活
动的机构为类金融机构,类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融资担保、商业
保理、典当及小额贷款等业务。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密切相关,符合业态所需、
行业发展惯例及产业政策的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及供应链金融,暂不纳入类金融
业务计算口径。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设立或投资的基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是否
公司的 拟扣除募
序 设立时 为财
名称 认缴金额 实缴金额 账面价值 决策影 集资金总
号 间 务性
响力 额的金额
投资
国电投科技创新股
权投资基金(天津) 2020 年 相对有
合伙企业(有限合 10 月 限
伙)
较强的
深圳市吉电盈晟新 2022 年
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10 月
响力
电投绿色氢能一期
较强的
(海南)私募基金 2022 年
合伙企业(有限合 3月
响力
伙)
中吉慧能(深圳) 2021 年 相对有
投资有限公司 9月 限
合 计 46,300.00 17,067.00 17,653.21 —— —— 10,150.00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持有 4 家基金或投资公司,均投资于新兴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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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域方向,认缴金额合计 46,300.00 万元,实缴金额合计 17,067.00。其中,基
于谨慎性原则,将国电投科技创新股权投资基金(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和中吉慧能(深圳)投资有限公司认定为财务性投资。公司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
议日前 6 个月至今,对该两家单位已实施及拟实施的投资金额合计 10,150.00
万元,拟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
上述各基金及投资公司的详细情况如下:
(1) 国电投科技创新股权投资基金(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国电投科技创新股权投资基金(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
下简称科创基金),出资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国家电投集团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国家电投集团黑龙江新能源有限公
司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海外投资有限公
司
国家电投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责
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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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合 计 280,250.00 100.00%
《国电投科技创新股权投资基金(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主要内容如下:
事项 主要内容
合伙企业的目的是对能源领域科技创新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包括直接投资、
子基金投资等方式),对内支持国家电投集团各单位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应
合伙目的
用,对外开展能源科技领域的市场化风险投资,以期通过 IP0、基金份额转让、
资产转让等方式实现投资退出,获得资本增值收益;
出资金额 合伙企业的认缴金额为人民币贰拾捌亿贰佰伍拾万元(¥2,802,500,000.00);
有限合伙人应当在收到缴款通知后二十(20)个工作日内按照通知上所要求的
有限合伙
金额和收款账户缴付该期出资,否则普通合伙人有权要求违约出资人在出资
人出资违
到期日后的十(10)日(“催缴期”)内缴清应缴出资,并向合伙企业缴纳未出
约
资金额每日万分之五(0.5%)的滞纳金;
根据合伙协议约定,投资决策委员会由伍(5)名委员组成,普通合伙人及有限
合伙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有权委派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委派人员
投资决
及人数可由双方协商确定。投资决策委员会实行一人一票制。若有限合伙人
策委员会
欲更换其委派的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应于做出决定之日起十(10)个工作日书
决策程序
面告知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应当在更换其委派的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或
者收到有限合伙人更换通知后十(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所有有限合伙人;
合伙企业的非项目处置收入,包括临时投资收入、项目存续期间的分红、利
息等期间收益,由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不定期收益分配,具体分配顺序
合伙企业 如下:
收入分配 (i)首先,支付合伙企业应付的各类费用、管理费及普通合伙人判断预留的合
伙企业根据法律法规应缴纳的税赋;
(ii)若有剩余,向全体合伙人根据其合伙企业份额比例进行收益分配。
公司对科创基金报告期末的认缴金额、实缴金额及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
前六个月起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的投资金额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实缴金额 认缴金额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余额 10,000.00 10,000.00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
起至本回复出具日新增投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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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电投科技创新股权投资基金(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
议》,约定该基金对能源领域科技创新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包括直接投资、子基
金投资等方式),对内支持国家电投各单位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应用,对外开展能
源科技领域的市场化风险投资,以期通过 IP0、基金份额转让、资产转让等方式
实现投资退出,获得资本增值收益。
根据合伙协议约定,投资决策委员会由 5 名委员组成,普通合伙人及有限合
伙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有权委派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委派人员及人数
可由双方协商确定。投资决策委员会实行一人一票制。
吉电股份并未委派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对科创基金的投资决策无重大影响
力。
科创基金未来以新兴能源项目为投资方向。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科创基金穿透后的股权结构图及投资标的具体明细
分别如下:
① 穿透后的股权结构图
② 投资标的具体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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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持股比
序号 对外投资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 主营业务
例
国电投创科清洁能源投资(天 参与电气风电 IPO 战略配
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售
国电投清能云创股权投资(天 参与大全能源 IPO 战略配
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售
电投建能(嘉兴)新能源投资 参与晶科能源 IPO 战略配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售
国电投清能风电股权投资(天 参与三一重能 IPO 战略配
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售
电投融合创新(常州)股权投 投资清洁低碳能源产业链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及先进制造领域。
围绕碳中和产业链,聚焦
电投绿色战略投资基金(天 绿色能源、绿色制造、绿
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色交通、绿色环境等板块
开展投资
巡检/作业机器人等 AI 设
备的研发、生产、销售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转让、技术推广等
围绕重型燃气轮机产业
开发等业务
风力发电设备及零部件的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等
多晶硅、硅芯、硅片、光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 伏电池、光伏组件和光伏
司 发电系统产品的生产、加
工和销售等
单晶硅棒、单晶硅片、多
晶铸锭、多晶硅片;高效
应用系统的研发、加工、
制造、安装和销售等
生产风力发电机、增速机、
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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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比
序号 对外投资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 主营业务
例
以 POE、EVA 为原材料的太
阳能光伏封装材料、膜材
料、高分子材料的生产、
销售、研发
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
施工等
该基金投资方向和范围与公司主营业务协同性相对较弱,公司对其投资决策
影响力相对有限,基于谨慎性考虑,将其认定为财务性投资。截至 2023 年 3 月
议日前 6 个月至今公司对该基金的投资金额为 10,000.00 万元。
(2) 深圳市吉电盈晟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吉电盈晟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电盈晟”)出资结构如
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 认缴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① 关于公司投向及发行人决策权的承诺函
吉电盈晟及吉业(深圳)双碳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均出具承诺函:“按照
公司章程等文件规定,切实保证包括吉电股份在内的股东单位在股东会、董事会
以及公司其他相关机构的决策权;在投资项目决策中,在未听取吉电股份方面专
业意见,未取得吉电股份方面支持的情况下,不会推进该等项目的决策和实施;
未来公司主要从事风电、光伏发电以及储能端等双碳产业上下游项目的投资、开
发建设,公司不会从事与上述该等业务无关联的其他业务。”
根据上述承诺函内容,吉电盈晟在投资项目决策中须取得吉电股份的支持,
方能实施,因此吉电股份对吉电盈晟的投资决策具有否决权。
② 股东协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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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出资人间签署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吉业(深圳)双碳产业投资
控股有限公司之股东协议》及其补充协议,该公司涉及的协议内容如下:
事项 主要内容
为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的战略目标,双方一致同意结合甲方在新能
源、储能等双碳产业具有的优势及乙方在证券资本市场、新能源基金募集、
合作目的
投资、管理等优势,根据市场化运作、公允合理原则,通过“投资建设+受托
管理运营”方式,共同推进双方在双碳产业的发展壮大;
吉电盈晟作为新能源项目的实施载体,从事风光电站及储能端等双碳产业上
投资范围
下游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
其中甲方认缴出资为人民币壹拾陆亿壹仟万元整(¥1,610,000,000.00),持股
比 例 为 35% ; 乙 方 认 缴 出 资 为 人 民 币 贰 拾 玖 亿 玖 仟 万 元 整
出资金额 (¥2,990,000,000.00),持股比例为 65%;甲乙双方的出资方式均为现金;
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贰亿壹仟万元整(¥210,000,000.00);乙方以现金
方式出资叁亿玖仟万元整(¥390,000,000.00);
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成员共 7 名,其中吉电股份提名 3 名董事、吉业(深圳)
双碳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名 4 名董事。董事会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
决策机制
资计划、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变更运维主体等重
要事项,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董事会通过;
诺,视为违反本协议,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 22.2 违约方应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本协议履行后可
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本协议一方订立本协议时可以预见或应当预
见的因违反本协议可能造成的损失。
注:甲方为吉业(深圳)双碳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乙方为吉林电力股份有
限公司
③ 运维协议内容
吉电盈晟与吉电股份以及吉电未来智维能源科技(吉林)有限公司签署了委
托运营协议,约定将已投产及未来开发的项目及资产委托给吉电股份(受托方 1)
及吉电未来智维能源科技(吉林)有限公司(受托方 2)进行运营,协议主要内容
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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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 主要内容
委托运营范围包括:于本协议签署日,托管公司在中国境内已投产及未来开
委托范围
发的项目及其资产;及未来经各方协商一致纳入委托运营的托管公司;
受托方 1 针对托管公司境内的基建投资提出指导建议,并提交委托方及/或相
投资管理
关托管公司考虑;
人力资源管 受托方 1 就托管公司的人力资源规划提出建议,指导托管公司劳动定员、岗
位设置、员工薪酬等组织薪酬管理。受托方对委派至托管公司进行运营工作
理
人员进行统一管理;
吉电未来智
维能源科技
安全生产管理:负责托管公司的安全生产,参与涉及托管公司的安全、环保
(吉林)有限
等紧急事件和事故的处理;
公司受托范
围
吉林电力股
负责托管公司审查工程的设计,指导工程设备及材料管理、安全施工管理、
份有限公司
工程质量管理、工程造价控制和工程进度控制等。
受托范围
公司对科创基金报告期末的认缴金额、实缴金额及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
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出具日间的投资金额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实缴金额 认缴金额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余额 3,699.50 21,000.00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
复出具日新增投资金额
根据《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吉业(深圳)双碳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股东
协议之补充协议》,吉电盈晟作为新能源项目的实施载体,从事风光电站及储能
端等双碳产业上下游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
根据吉电盈晟及第一大股东出具的承诺函,在投资项目决策中,在未听取吉
电股份方面专业意见,未取得吉电股份方面支持的情况下,不会推进该等项目的
决策和实施。
根据董事会席位、决策机制约定,在吉电盈晟作出重大决策时,吉业(深圳)
双碳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无法单方决定,吉电股份对重大决策具有否决权。
① 决策机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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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东协议约定
根据《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吉业(深圳)双碳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之股
东协议》,吉电盈晟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成员共 7 名,其中吉电股份提名 3 名董
事。董事会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决算方案、变更运维主体等重要事项,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董事会
通过。
B、公司章程约定
《深圳市吉电盈晟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章程》约定: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
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作出关于以下事项的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三
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一)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债券的方
案;(二)制订公司合并、分立、改制、解散、申请破产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
案;(三)审议批准应当由董事会决议的对外投资、收购或出售重大资产、对外
担保、关联交易、融资以及购买理财产品等事项;(四)制订公司章程修订稿或
修正案草案;(五)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六)制订公司的年度财
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七)审议批准变更项目运维主体;(八)审议批准持
有资产产生的绿证指标或碳指标等碳资产交易。
C、关于公司投向及发行人决策权的承诺函
根据吉电盈晟及吉业(深圳)双碳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均出具承诺函:
“按
照公司章程等文件规定,切实保证包括吉电股份在内的股东单位在股东会、董事
会以及公司其他相关机构的决策权;在投资项目决策中,在未听取吉电股份方面
专业意见,未取得吉电股份方面支持的情况下,不会推进该等项目的决策和实施;
未来公司主要从事风电、光伏发电以及储能端等双碳产业上下游项目的投资、开
发建设,公司不会从事与上述该等业务无关联的其他业务。”
根据上述承诺函内容,吉电盈晟在投资项目决策中须取得吉电股份的支持,
方能实施,因此吉电股份对吉电盈晟的投资决策具有否决权。
② 未实缴出资不影响表决权的行使
根据《深圳市吉电盈晟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章程》的约定,吉电盈晟“股东
会会议由股东按照认缴的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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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上述约定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因此,公司作为吉电盈晟的股东,以其
认缴出资比例 35%对吉电盈晟相关事项行使股东表决权,并按一人一票原则行使
所委派的 3 名董事(公司共 7 名董事)的表决权。
吉电盈晟未来以风光电站及储能端等双碳产业上下游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
为主要投资方向。
① 已签署协议的投资
头衔公司及北盛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签订了关于张北县区域智能能源示范项目
之股权协议,拟收购张北县 100MW 集中式光伏项目。
② 未来意向投资
以下为未来意向投资项目的具体明细:
A、巴彦淖尔 30MW 风电项目
B、通辽市 150WM 集中式光伏项目
C、阿鲁科尔沁旗 200MW 集中式光伏项目
D、宁夏 200MW/400MWh 储能项目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吉电盈晟不存在已实施的对外投资,但其于 2023
年 3 月,与常州天北系能源有限公司、张家口合垣智慧能源头衔公司及北盛股份
有限公司等公司签订了关于张北县区域智能能源示范项目之股权协议,约定吉电
盈晟收购常州天北系能源有限公司所持有的目标公司张家口合垣智慧能源头衔
公司 100%股权,并分期支付股权转让款共计人民币玖仟陆佰玖拾壹万元整
(9,691.00 万元)。
因此,吉电盈晟当前的实缴资金基本均用于张北县 100MW 集中式光伏项目的
收购。该项目与吉电股份的主业一致。根据前述的委托管理协议,吉电盈晟收购
张北县 100MW 集中式光伏项目项目后,将该项目委托吉电股份进行工程设备及材
料管理、安全施工管理、工程质量管理和工程进度控制等方面的运维,能发展吉
电股份的运维业务,与吉电股份的业务具有协同效应。
综上所述,吉电盈晟围绕产业链上下游投资新能源发电及其相关领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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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将其电站资产委托予公司运维,与吉电股份主营业务有高度协同性,同时吉电
股份对吉电盈晟具有投资决策影响力,吉电股份对吉电盈晟的投资不属于财务性
投资。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吉电盈晟不存在已实施的对外投资,但其于 2023
年 3 月,与常州天北系能源有限公司、张家口合垣智慧能源头衔公司及北盛股份
有限公司等公司签订了关于张北县区域智能能源示范项目之股权协议,约定吉电
盈晟收购常州天北系能源有限公司所持有的目标公司张家口合垣智慧能源头衔
公司 100%股权,并分期支付股权转让款 9,691.00 万元。
因此,吉电盈晟当前的实缴资金基本用于张北县 100MW 集中式光伏项目的收
购。该项目与公司的主业一致。收购后,吉电盈晟的主营业务预计为新能源发电
业务。
同时,根据前述的委托管理协议,吉电盈晟收购张北县 100MW 集中式光伏项
目后,将该项目委托公司进行工程设备及材料管理、安全施工管理、工程质量管
理和工程进度控制等方面的运维,能发展公司的运维业务,与公司的业务具有协
同效应。
综上所述,吉电盈晟围绕产业链上下游投资新能源发电及其相关领域项目,
并将其电站资产委托予公司运维,与公司主营业务有高度协同性,同时吉电股份
对吉电盈晟具有投资决策影响力,公司对吉电盈晟的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3) 电投绿色氢能一期(海南)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电投绿色氢能一期(海南)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氢
能基金”)的出资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国家电投集团产业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合 计 50,000.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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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关于公司投向及发行人决策权的承诺函
氢能基金及除发行人外的其他合伙人均出具承诺函:“按照合伙协议等文件
规定,保证吉电股份在包括投资决策委员会在内的合伙企业各个层面机构的决策
权;在投资项目决策中,在未听取吉电股份方面专业意见,未取得吉电股份方面
支持的情况下,不会推进该等项目的决策和实施;未来推动公司主要从事氢能、
储能和新能源领域的投资开发建设,不会推动公司从事与上述该等业务无关联的
其他业务。”
根据上述承诺函内容,氢能基金在投资项目决策中须取得吉电股份的支持方
能实施,因此吉电股份对氢能基金的投资决策具有否决权。
② 合伙协议
根据《电投绿色氢能一期(海南)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氢能基金的相关协议内容如下:
事项 主要内容
合伙企业的目的是对氢能产业和新能源领域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包括直接投资、
合伙目
子基金投资等方式),支持企业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应用,开展氢能储能、新能
的
源领域的市场化风险投资;
出资金
合伙企业的认缴金额为人民币伍亿元(¥500,000,000.00);
额
合伙企业认缴资本为各合伙人认缴出资之和。合伙企业根据项目投资需求,具
备条件后再进行缴款;
出资安 普通合伙人将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向有限合伙人发出缴款通知,有限合伙人应当
排 在收到缴款通知后,在通知上载明的期限内无条件按照通知上所要求的金额和
收款账户缴付出资,直至认缴的出资全部缴清。普通合伙人也应按照相应的比例
缴付其认缴的出资额;
人各委派 1 名。投资决策委员会实行一人一票制。若有限合伙人欲更换其委派
的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应于做出决定之日起十(10)个工作日书面 告知普通合
伙人;普通合伙人应当在更换其委派的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或 者收到有限合伙
投资决 人更换通知后十(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所有有限合伙人;
策委员
会决策 做出关于项目投资的决策,包括项目投资款、以及其他项目投资相关费用的支
程序 付的相关决定;
依据本协议第 9.3 条的规定决定投资项目的处置方案;
决定合伙企业日常管理和运营中发生的费用支付;
决定合伙企业为项目投资的目的设立关联公司或企业;
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须有肆(4)名委员出席方为有效。所做决议需经参与表决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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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全部同意方能通过;
可供分配现金包括合伙企业因出售或处置投资项目收到的扣除及预留费用及相
关税费后可供分配的现金,以及投资项目分得的股息、分红、利息及其他现金
收入。可供分配现金按下列顺序和程序进行分配:
(1)百分之百(100%)按照权益比例同时向全体合伙人分配,直至各 合伙人累计
分配的金额(扣除其累计超额收益,不包括普通合伙人业绩报酬)达到其对所有
已退出投资项目的投资成本;为免疑义,“权益比例”,指对于任何合伙人的任
何一项投资项目而言,以百分比表示的:1)该合伙人的实缴出资额中用于分担
该投资项目的成本的金额,除以 2)所有合伙人的实缴出资额中用于分担该投资
合伙企 项目的成本的金额。权益比例通常为合伙人之间的实缴出资比例。
“投资成本”,
业收入 指对于任何一项投资项目而言,指其投资于或分摊的该投资项目的本金加上与
分配 任何该投资项目相关的由合伙企业承担且符合本协议约定的合伙费用及因项目
处置需要而产生的应纳税费。投资成本不含其他与该投资项目不直接相关的合
伙费用;
(2)如有余额,百分之百(100%)按照权益比例同时向全体合伙人分配,直至各合
伙人累计分配的金额(扣除其累计超额收益,不包括普通合伙人业绩报酬),达到
其所有已退出项目的投资成本和以其 投资成本为基数按照每年百分之八(8%/
年)(单利)的业绩比较基准计算的优先回报为止(核算业绩比较基准的期间自该
合伙人的该部分出资支付到合伙企业募集账户之日起到该合伙人收回该部分出
资之日止,若其出资系分期缴付,收益分段计算,每年按照-365 天计算)。
公司对氢能基金截至报告期末的认缴金额和实缴金额及自本次发行董事会
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间的投资金额如下:
项目 实缴金额 认缴金额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余额 3,217.50 15,000.00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
复出具日新增投资金额
根据《合伙协议》,氢能基金对氢能产业和新能源领域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包
括直接投资、子基金投资等方式),支持企业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应用,开展氢能
储能、新能源领域的市场化风险投资。
根据氢能基金及除吉电股份外的股东出具承诺函,在投资项目决策中,在未
听取吉电股份方面专业意见,未取得吉电股份方面支持的情况下,不会推进该等
项目的决策和实施。
同时,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策机制,吉电股份对于氢能基金的投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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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一票否决权。
决策机制内容
A、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策机制
根据合伙协议,氢能基金内部决策机构为投资决策委员会,其职责为决策合
伙企业的项目投资等事项,且投资决策事项需经参与表决委员全部同意方能通过。
投资决策委员会由 4 名委员组成,其中,发行人委派 1 名,其余三名出资人分别
委派 1 名。因此,发行人对氢能基金对外投资事项具有“一票否决权”。
B、氢能基金及其合伙人出具关于基金投向及发行人决策权的承诺
氢能基金及除发行人外的其他合伙人均出具承诺函:“按照合伙协议等文件
规定,保证吉电股份在包括投资决策委员会在内的合伙企业各个层面机构的决策
权;在投资项目决策中,在未听取吉电股份方面专业意见,未取得吉电股份方面
支持的情况下,不会推进该等项目的决策和实施;未来推动公司主要从事氢能、
储能和新能源领域的投资开发建设,不会推动公司从事与上述该等业务无关联的
其他业务。”
根据上述承诺函内容,氢能基金在投资项目决策中须取得吉电股份的支持方
能实施,因此吉电股份对氢能基金的投资决策具有否决权。
② 未完全实缴出资不影响公司表决权
根据《电投绿色氢能一期(海南)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的约定,氢能基金“认缴资本为各合伙人认缴出资之和。合伙企业根据项目投资
需求,具备条件后再进行缴款”,且“普通合伙人将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向有限合
伙人发出缴款通知,有限合伙人应当在收到缴款通知后,在通知上载明的期限内
无条件按照通知上所要求的金额和收款账户缴付出资,直至认缴的出资全部缴清。
普通合伙人也应按照相应的比例缴付其认缴的出资额”,上述约定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因此,在普通合伙人国家电投集团产业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的缴款通知约定的时间内,公司按时履行出资义务,则可享有其作为氢
能基金有限合伙人的权利。公司当前已按时履行出资义务,其委派投资委员会委
员并以此行使表决的权利不因存在尚未实缴出资金额而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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氢能基金未来以氢能、储能等新兴能源项目为投资方向。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基金穿透至末级投资标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单位全称 持股比例 注册资本 主营业务
吉电能谷(白城)储能投资
有限公司
吉电能谷(白城)储能投资有限公司的铅蓄电池制造业务,能为储能业务提
供设备和技术支持,从而促进公司的新能源业务和储能业务发展,与公司的主业
具有协同效应。
氢能基金对氢能产业和新能源领域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开展氢能储能、新能
源领域的市场化风险投资,投资方向符合吉电股份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原
因如下:
① 氢能基金的新能源领域投资方向符合吉电股份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
报告期内,公司新能源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8.70%、40.32%、
因此,氢能基金投资的新能源领域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
② 氢能基金的储能投资方向为公司新能源业务发展的关键战略部署
公司大力发展新能源业务,由于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发电存在间歇性和
波动性,调峰压力较大,储能系统成为新能源发电效率最大化的重要保障。受国
家出台的有关新能源配储政策要求及实际运营需要,公司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
源电站已陆续开始配建储能项目,储能成为公司新能源业务发展的关键环节和重
要组成。因此,储能业务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
③ 氢能基金的氢能投资方向公司新能源业务发展的重要消纳渠道
“氢能”为能量储存的一种模式,即利用电力系统如风电、光伏发电中的富
余电能,通过电解水制氢设备将其转化为氢,并在终端应用环节直接使用氢气而
非必须转换回电能上网的储能方式,为公司主营业务风电、光伏发电业务提供了
上网消纳之外的其他消纳渠道,有利于消纳电网未能消纳的电量。公司本次募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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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为公司将未上网消纳的风电、光伏发
电转换为“氢能”,再将“氢能”转换为合成氨产品进行消纳的项目,对新能源
行业产品消纳提供了新的消纳渠道,具备一定的行业示范效应。此外,公司在《发
展战略纲要》中,明确了创新发展氢能产业集群是公司未来四大发展方向之一。
因此,氢能业务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
综上所述,氢能基金投向新能源、储能及氢能业务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
发展方向。且通过氢能基金的投资,能促进公司的新能源业务、储能业务和氢能
业务的发展,与公司业务具有协同效应。同时,公司对氢能基金投资决策具有显
著影响力。因此,公司对氢能基金的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4) 中吉慧能(深圳)投资有限公司
中吉慧能(深圳)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吉慧能”)出资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合 计 1,000.00 100.00%
《中吉慧能(深圳)投资有限公司章程》约定如下:
事项 主要内容
经营范围 以自有资金从事实业投资、项目投资、创业投资;
出资金额 公司全体股东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
经全体股东一致约定,股东认缴出资额应于 2041 年 9 月 23 日前足额缴纳
出资期限
完毕;
公司设立董事会,其中董事会成员 5 名,各位股东各提名 1 名,另从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中提名 1 名;由股东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推荐董事长人选,
各方推荐的董事人选由股东会决议选任为公司董事。董事会主要负责公司
决策机制 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到会的董事应当超过全体董事人数的
三分之二,并且是在全体董事人数过半数同意的前提下,董事会的决议方
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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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对中吉慧能报告期末的认缴金额和实缴金额及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
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出具日间的投资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实缴金额 认缴金额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余额 150.00 300.00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
- -
复出具日新增投资金额
根据《公司章程》,中吉慧能系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根据中吉慧能目
前的对外投资的标的情况,其目前主要投资新能源、新材料领域企业。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设立董事会,其中董事会成员 5 名,各位股东各提
名 1 名,另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提名 1 名;由股东吉电股份推荐董事长人选,
各方推荐的董事人选由股东会决议选任为公司董事。董事会主要负责公司的经营
方针和投资计划、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到会的董事应当超过全体董事人数的三
分之二,并且是在全体董事人数过半数同意的前提下,董事会的决议方为有效。
涉及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金、
成立和撤销子公司及分支机构、制定公司相关管理制度、以公司名义担保及对外
融资、公司诉讼仲裁和执行案件等相关事项均需要董事长审批。除前述事项之外
的公司日常运营管理事宜委托公司总经理审核管理。
吉电股份委派一名董事,对公司的投资决策影响力有限。
① 加大储能产业链相关产业进一步投资,依托已投的储能项目,在储能领
域探索横向纵向延伸的机会,争取深度进入储能领域,实现全产业链布局的长远
规划。
② 探索迈入新能源材料领域,重点关注新能源光伏新材料领域。
③ 加快布局光伏、风电新能源领域,目前已在广西、广东等地多方接触相
关光伏风电新能源企业,项目类型涉及集中式光伏、分布式光伏、分布式风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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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中吉慧能穿透后投资标的股权结构图及投资标的具
体明细分别如下:
① 穿透后股权结构图
② 投资标的具体明细
单位:万元
序号 单位全称 持股比例 注册资本 主营业务
海南稳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 私募股权投资
司 基金管理
日照吉能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 私募股权投资
伙) 基金管理
日照中吉一号股权投资中心(有 私募股权投资
限合伙) 基金管理
青岛新创电投股权投资合伙企 私募股权投资
业(有限合伙) 基金管理
吉电能谷(白城)储能投资有限
公司
技术服务、风力
发电机组销售、
光伏设备及元
器件销售等
国家电投集团新能源科技有限 新能源技术推
公司 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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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中吉慧能投资方向和范围与公司主营业务协同性相对较弱,公司
对中吉慧能的投资决策影响力相对有限,基于谨慎性考虑,将公司对中吉慧能的
投资认定为财务性投资。因公司认缴金额 300.00 万元,实缴金额 150.00 万元,
拟按尚未实缴的金额 150.00 万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
公司主营业务为发电及供热业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实际业务均不涉及类金
融业务。
公司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的投资)的相关报表项目主要为
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应收款、其他流动资产、长期应收款、长期股权投资、其
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资产等。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各报表项目具体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占归属母公司
序号 报表项目 账面价值 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净资产比例
注:2023 年 1-3 月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 交易性金融资产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吉电股份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 100.00 万元。
为 2022 年 12 月吉电股份发行国家电投-吉电股份清洁能源绿色碳中和资产支持
专项计划(类 REITS)中,吉电股份认购不动产证券化的次级份额 100.00 万元。
基于谨慎性考虑,将其认定为财务性投资。
(2) 其他应收款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吉电股份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为 25,249.76 万元,
主要为吉电股份因主营业务开展需要,形成的押金、保证金及单位往来款,不存
在为获取投资收益而借予让他人款项等情形,不属于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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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款项性质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
押金、保证金 17,988.30
往来款 12,096.52
其他 436.69
小 计 30,521.51
减:坏账准备 5,271.75
合 计 25,249.76
注:2023 年 1-3 月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 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 2023 年 3 月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余额为 86,520.15 万元,主要为留
抵的增值税进项税,不属于财务性投资或类金融业务。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3 年 3 月 31 日
留抵的增值税进项税 79,596.48
预缴企业所得税 1,698.76
预缴保险费 5,224.91
合 计 86,520.15
注:2023 年 1-3 月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 长期应收款
截至 2023 年 3 月末,公司长期应收款账面价值为 13,533.24 万元,主要为
应收项目工程款,不属于财务性投资或类金融业务。
(5) 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 2023 年 3 月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 103,777.52 万元,主要
为对联营企业的投资,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是否财务
序号 被投资单位 账面价值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性投资
广西国电投海外能源投资 电力开发、建
有限公司 设、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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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财务
序号 被投资单位 账面价值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性投资
长春绿动氢能科技有限公 新兴能源技术
司 研发
新能源汽车电
吉度(苏州)智慧能源有限
公司
销售
吉电能谷(白城)储能投资
有限公司
投资新能源发
深圳市吉电盈晟新能源投
资有限公司
氢能、储能项目
电投绿色氢能一期(海南)
投资新兴能源
项目
伙)
吉电未来智维能源科技(吉
林)有限公司
氢动力(北京)科技服务有
限公司
安庆高新吉电能源有限公
司
国家电投集团当雄能源有 发电、输电、供
限公司 配电业务
承接环境保护
工程、常规燃煤
沈阳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 锅炉、火电机组
司 烟气脱硫及相
关附属工程的
施工
吉电憧憬(吉林)新能源发
展有限公司
吉电碧程智慧能源(成都) 余热余压余气
有限公司 利用技术研发
中吉慧能(深圳)投资有限 投资新兴能源
公司 项目
潍坊捷凯能源管理有限公
司
对吉电股份
吉林省吉电能源服务有限
公司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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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财务
序号 被投资单位 账面价值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性投资
发电、输电、供
通榆中吉光热发电有限公 电业务及电力
司 设备的安装、维
修、检测等。
吉电港华智慧能源(济南) 发电、输电、供
有限公司 电业务
合 计 103,777.52 / / /
注:2023 年 1-3 月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中吉慧能(深圳)投资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新兴能源项目投资,出于谨慎性
原则,公司将对中吉慧能(深圳)投资有限公司的投资认定为财务性投资。
除此之外,在长期股权投资中,公司的投资均为围绕电力及能源行业产业链
进行的产业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
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截至 2023 年 3 月末,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账面价值为 33,152.79 万元,
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是否财务性投
被投资单位 账面价值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资
吉林省电力科学研究 电力技术开发、转让、
院有限公司 咨询、服务
吉林电力交易中心有 电力市场交易平台的
限公司 建设、运营和管理
吉林敦化抽水蓄能有
限公司
国电投科技创新股权
投资氢能、储能及其
投资基金(天津)合伙 10,568.06 3.57% 是
他产业
企业(有限合伙)
合 计 33,152.79 / / /
注:2023 年 1-3 月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国电投科技创新股权投资基金(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主营业务为投
资氢能、储能及其他产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将对国电投科技创新股权投资
基金(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投资认定为财务性投资。
第 91 页 共 118 页
除此之外,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均为公司围绕电力及能源行业产业链进行
的产业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
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7) 其他非流动资产
截至 2023 年 3 月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为 177,125.66 万元,为预付工程
设备款和留抵的增值税进项税,不属于财务性投资或类金融业务。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3 年 3 月 31 日
预付工程设备款 98,540.97
留抵的增值税进项税 78,500.08
其他 84.62
合 计 177,125.66
注:2023 年 1-3 月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综上,公司最近一期末财务性投资金额合计 10,845.79 万元,占公司归属于
母公司净资产的 0.93%。因此,公司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
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情形,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
的相关要求。
投资情况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相关事宜。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2022 年 6
月 30 日)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
情况如下:
(1) 类金融业务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报告日,公司不存在对融资租赁、
商业保理和小贷业务等类金融业务投资情况。
(2) 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不存在投资金融
业务情况。
第 92 页 共 118 页
(3) 设立或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存在设立或投资
产业基金、并购基金的财务性投资情形。
吉电股份对科创基金的投资,认缴金额 10,000.00 万元,吉电股份自本次发
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出具日实缴 10,000.00 万元。考虑到该基金
投资方向和范围与公司主营业务协同性相对较弱,公司对其投资决策影响力相对
有限,基于谨慎性考虑,将其认定为财务性投资。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 6
个月至今公司对该基金的投资金额为 10,000.00 万元。
公司对中吉慧能的投资尚未实缴出资 150.00 万元,考虑到该基金投资方向
和范围与公司主营业务协同性相对较弱,公司对其投资决策影响力相对有限,基
于谨慎性考虑,将其认定为财务性投资,拟实施的投资金额为 150.00 万元。
(4) 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除设立投资产业
基金外,不存在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情况。
(5) 拆借资金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不存在属于财务
性投资的拆借资金情形。
(6) 委托贷款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不存在属于财务
性投资的委托贷款情形。
(7) 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不存在以超过集
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情形。
(8) 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存在购买收益波
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的情形。
吉电股份于 2022 年 12 月发行国家电投-吉电股份清洁能源绿色碳中和资产
支持专项计划(类 REITS),吉电股份认购不动产证券化的次级份额 100.00 万
元。基于谨慎性考虑,将其认定为财务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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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扣减募集资金总额情形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公司已实施或拟实施
的财务性投资包括:
① 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 100.00 万元;
② 投资国电投科技创新股权投资基金(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③ 中吉慧能(深圳)投资有限公司未实缴出资金额 150.00 万元。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
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
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
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应当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公司拟召开董
事会审议减少募集资金总额的相关决议,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
的相关要求。
(1) 核查过程
得公司相关投资的决策审批文件、会计凭证及附件等,核查是否存在财务性投资;
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情况,了解最近一期末是否
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情形,并就上述
情况取得公司的确认;
资企业的工商信息,判断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
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和《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等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规定。
第 94 页 共 118 页
(2) 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之外,其他公司持有的基金因与公司业务具有协同效应,且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
战略发展方向,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
资,公司对其决策具有重大影响力,相关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科创基金的投资 10,000.00 万元、认购资产支持专项次级份额 100.00 万元以及
对中吉慧能未实缴出资 150.00 万元外,吉电股份及其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其他新
增或拟新增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情形。
附件:关于本次募投项目相关情况的说明
本次募投项目的具体投资构成明细,结合各明细项目所需资金的测算假设及
主要计算过程,说明各项投资支出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1) 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
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规划建设新能源发电部分(含
光伏 100MW、电解制氢装置及规模 36 万吨/年的合成氨装置(分两期建设,一期
规模 18 万吨/年)。项目的具体投资构成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占总投资
编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设备购置费 主要材料费 安装费 建筑工程费 其他费用 合计
比例(%)
光伏项目 21,836.17 6,261.21 4,173.79 5,452.78 4,056.55 41,780.50 7.02
风电 188,318.08 34,058.37 21,459.81 32,122.36 34,716.03 310,674.65 52.16
化工 110,940.96 27,759.98 16,940.18 38,596.40 35,434.80 229,672.32 38.56
项目总投资(含增
值税)
第 95 页 共 118 页
以上各项支出均依据国家、相关部门及现行的有关规定、定额、费率标准等
计算而来,全部工程量依据设计专业提供的《设备及材料清单》及定额的要求计
列,具有必要性。
① 测算假设及依据
A 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及规定
a 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
[2002]10 号
b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
[1999]1283 号
c 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计价格[2002]125 号
d 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
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 号
e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
f 《光伏发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NB/T32043-2018)
g 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光伏发电工程设计概算编制规定及费用标准》
(NB/T32027-2016)
h 《关于调整水电工程、风电场工程及光伏发电工程计价依据中建筑安装工
程增值税税率及相关系数的通知》(可再生定额[2019]14 号文)
i 《太阳能发电工程技术标准(GD003-2011)光伏发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编制办法(试行)》
j 国家能源局发布的 NB/T310011-2011《陆上风电场工程设计概算编制规定
及费用标准》
k 可再生定额[2016]32 号文《关于发布<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风
电场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实施意见>的通知》
B 行业发布的工程计价依据及有关规定
a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暨股份公司石油化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
第 96 页 共 118 页
制规定》(2020 年版)》集团工单计[2021]15 号
b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暨股份公司石油化工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
算编制办法(2020 年版)》集团工单计[2021]15 号
c 石油化工安装工程概算指标(2019)中国石化概站字[2021]5 号
d 石油化工工程建设费用定额(2019 版)中国石化建[2019]348 号
e 关于“营改增”实施后调整石油化工工程建设计价依据的通知中国石化建
[2016]307 号
C 可行性研究文件及专业设计人员提供的主要工程量
② 主要计算过程及合理性
A 国内设备价格
a 定型设备采用询价或参考同类工程订货价计算,并另计运费及采购保管费
b 非标设备原则上采用中国石化工程经济信息网发布的最新非标设备价格
信息(2022 年第 1 期);特殊规格、特殊材质的设备价格根据市场询价或参考
同类工程订货价计算,并另计运费及采购保管费
c 其他设备价格依据市场询价计算,并另计运费及采购保管费
d 国内设备运费按设备原价的 4.6%计算,采购保管费按设备原价的 2.87%
计算
B 主要材料价格
a 管材价格采用《石油化工安装工程主材费》(2019 版)及最新(2022 年
第 1 期)调整系数;特殊材质管材价格为询价,另计运费及采购保管费
b 工艺阀门采用中国石化工程经济信息网发布的最新阀门参考价格;不足部
分阀门价格为询价,另计运费及采购保管费
c 电缆价格采用中国石化工程经济信息网发布的最新电线电缆参考价格;不
足部分电缆价格为询价,另计运费及采购保管费
d 其他材料:采用《石油化工安装工程主材费》(2019 版)子目的依据最
新(2022 年第 1 期)调整系数进行调整;主材费子目之外的其他主材费参考市
场价格
e 国内主要材料运费按材料原价的 2.42%计算,采购保管费按材料原价的
第 97 页 共 118 页
(2) 扶余市三井子风电场五期 10 万千瓦风电项目
扶余市三井子风电场五期 10 万千瓦风电项目,规划容量为 100MW,新建一
座 220/35kV 升压变电站。
项目的具体投资构成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编 占总投资
工程或费用名称 设备购置费 建安工程费 其他费用 合计
号 比例(%)
一 施工辅助工程 —— 706.74 —— 706.74 1.24
风电机组安装平台工
程
二 设备及安装工程 33,195.05 4,939.11 —— 38,134.16 67.64
发电场设备及安装工
程
集电线路设备及安装
工程
升压变电设备及安装
工程
三 建筑工程 —— 8,996.48 —— 8,996.48 15.96
四 其他费用 —— —— 6,145.75 6,145.75 10.90
第 98 页 共 118 页
编 占总投资
工程或费用名称 设备购置费 建安工程费 其他费用 合计
号 比例(%)
五 基本预备费 —— —— —— 809.75 1.44
六 价差预备费 —— —— —— —— ——
建设投资 —— —— —— 54,792.87 97.19
七 建设期利息 —— —— —— 1,584.18 1.83
八 工程总投资合计 —— —— —— 56,377.05 100.00
单位千瓦静态投资(元
—— —— —— 5,479.29 ——
/kW)
单位千瓦动态投资(元
—— —— —— 5,637.71 ——
/kW)
以上各项支出均依据国家、相关部门及现行的有关规定、定额、费率标准等
计算而来,全部工程量依据设计专业提供的《设备及材料清单》及定额的要求计
列,具有必要性。
① 测算依据
依据国家、相关部门及现行的有关规定、定额、费率标准等计算费用;材料、
设备等价格按 2022 年 6 月价格水平计列。
A 风电场工程技术标准(NB/T31011-2019)《陆上风电场工程设计概算编制
规定及费用标准》
B 风电场工程技术标准(NB/T31010-2019)
《陆上风电场工程概算定额》(2019
年版)
C 全部工程量依据设计专业提供的《设备及材料清单》及定额的要求计列
D 可再生定额(2019)14 号“关于调整水电工程、风电场工程及光伏发电
工程计价依据中建筑安装工程增值税税率及相关系数的通知”
E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风力发电工程设计造价参考指标》
F 其他有关规定
② 主要测算过程及合理性
第 99 页 共 118 页
A 主要设备的价格
参考同类型工程的订货价格及厂家信息价格资料,主要设备的采购价格如下:
设备名称 单位 价格
风力发电机组 元/kw 1,900
风力发电机组塔筒 元/t 10,000
风力发电机组锚栓 元/t 14,000
箱式变电 万元/台 48
注 1:风机、塔筒、锚栓按 0.6%计列设备的二次倒运及保管费,其他设备按
注 2:同类定价数据根据市场公开信息查询,部分数据未精确至两位小数(下
面部分表格信息也适用此类情况)
B 主要材料预算价格
根据扶余地区 2022 年建筑材料信息价格并结合项目施工场地实际情况,建
筑主要材料预算价如下:
材料名称 单位 价格
普通水泥 C32.5 元/t 450
普通水泥 C42.5 元/t 490
钢筋 元/t 6,500
柴油 元/L 6.59
汽油 元/L 7.60
砂 元/立方米 100
碎石 元/立方 170
水 元/t 2
电 元/kwh 0.95
C 人工工资水平
参考《陆上风电场工程设计概算编制规定及费用标准》(NB/T31011-2019)
的规定,主要人工工资水平如下:
工人类型 单位 价格
高级技工 元/工日 249
技工 元/工日 173
普工 元/工日 120
第 100 页 共 118 页
D 费率标准
建筑安装工程单价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单价的取费标准,
按《风电场工程设计概算编制规定及费用标准》
(NB/T31011-2019)的规定计取,
具体如下:
费率标准(%)
序号 项目名称 取数基数
安装工程 建筑工程
一 直接费 —— —— ——
机组、塔筒设备 人工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6.49 ——
线路工程 人工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13.09 ——
其他设备 人工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12.06 ——
二 其他费 —— —— 1.86
机组、塔筒设备 人工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1.73 ——
线路工程 人工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2.4 ——
其他设备 人工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2.3 ——
三 间接费 —— —— ——
(一) 建筑工程间接费 —— —— ——
土方工程 人工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 21.28
石方工程 人工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 19.56
混凝土工程 人工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 40.98
钢筋工程 人工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 39.93
基础处理工程 人工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 28.86
砌体砌筑工程 人工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 34.02
(二) 安装工程间接费 人工费 108 ——
人工费+机械费+措施费+其
四 利润 10 10
他费+间接费
五 税金 直接费+间接费+利润 9 9
E 其他费用
本期工程永久用地主要包括风机基础及箱变、塔基、升压站共计列征地费用
施工临时设施、临时仓库、集电线路、共计列征地费用 976.40 万元,临时征地
按 20 元/平米计列(两年)。
第 101 页 共 118 页
勘察设计费根据风电场工程技术标准(NB/T 31011—2019)《陆上风电场工程
设计概算编制规定及费用标准》计算。
基本预备费:按 1.5%计列。
F 贷款利率
建设期贷款利息按 2022 年 5 月 20 日颁布的 LPR 五年期贷款利率 4.45%计算。
(3) 吉林长岭 10 万千瓦风电项目
吉林长岭 10 万千瓦风电项目,规划容量 100MW,新建一座 220/35kV 升压变
电站。项目的具体投资构成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编 设备购置 建安工程 占总投资
工程或费用名称 其他费用 合计
号 费 费 比例(%)
一 施工辅助工程 —— 610.85 —— 610.85 1.09
风电机组安装平台
工程
二 设备及安装工程 32,444.75 5,508.48 —— 37,953.23 67.77
发电场设备及安装
工程
集电线路设备及安
装工程
升压变电设备及安
装工程
其他设备及安装工
程
储能工程
三 建筑工程 —— 9,077.98 —— 9,077.98 16.21
第 102 页 共 118 页
编 设备购置 建安工程 占总投资
工程或费用名称 其他费用 合计
号 费 费 比例(%)
四 其他费用 —— —— 6,289.85 6,289.85 11.23
五 基本预备费 —— —— —— 294.01 0.53
六 送出工程 —— —— —— 240.00 0.43
建设投资 —— —— —— 54,465.92 97.26
七 建设期利息 —— —— —— 1,535.79 2.74
八 工程总投资合计 —— —— —— 56,001.71 100.00
单位千瓦静态投资
—— —— —— 5,446.59 ——
(元/kW)
单位千瓦动态投资
—— —— —— 5,600.17 ——
(元/kW)
以上各项支出均依据国家、相关部门及现行的有关规定、定额、费率标准等
计算而来,全部工程量依据设计专业提供的《设备及材料清单》及定额的要求计
列,具有必要性。
① 测算依据
依据国家、相关部门及现行的有关规定、定额、费率标准等计算费用;材料、
设备等价格按 2022 年 9 月吉林省松原长岭价格水平计列。
A 风电场工程技术标准(NB/T31011-2019)《陆上风电场工程设计概算编制
规定及费用标准》。
B 风电场工程技术标准(NB/T31010-2019)
《陆上风电场工程概算定额》
(2019
年版)。
C 全部工程量依据设计专业提供的《设备及材料清单》及定额的要求计列。
第 103 页 共 118 页
D 可再生定额(2019)14 号“关于调整水电工程、风电场工程及光伏发电工
程计价依据中建筑安装工程增值税税率及相关系数的通知”。
E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风力发电工程设计造价参考指标》。
F 其他有关规定。
② 主要测算过程及合理性
A 主要设备的价格
参考同类型工程的订货价格及厂家信息价格资料,主要设备的采购价格如下:
设备名称 单位 价格
风力发电机组 元/kw 2,000
风力发电机组塔筒 元/t 9,500
风力发电机组锚栓 元/t 14,000
箱式变电 万元/台 70
注:风机、塔筒、锚栓按 0.6%计列设备的二次倒运及保管费,其他设备按
B 主要材料预算价格
根据长岭地区 2022 年建筑材料信息价格并结合项目施工场地实际情况,建
筑主要材料预算价如下:
材料名称 单位 价格
普通水泥 C32.5 元/t 450
普通水泥 C42.5 元/t 490
钢筋 元/t 5,100
柴油 元/L 6.59
汽油 元/L 7.60
砂 元/立方米 100
碎石 元/立方 170
水 元/t 2
电 元/kwh 0.95
C 人工工资水平
参考《陆上风电场工程设计概算编制规定及费用标准》(NB/T31011-2019)
的规定,主要人工工资水平如下:
工人类型 单位 价格
第 104 页 共 118 页
工人类型 单位 价格
高级技工 元/工日 249
技工 元/工日 173
普工 元/工日 120
D 费率标准
建筑安装工程单价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单价的取费标准,
按《风电场工程设计概算编制规定及费用标准》
(NB/T31011-2019)的规定计取,
具体如下:
费率标准(%)
序号 项目名称 取数基数
安装工程 建筑工程
一 直接费 —— —— ——
(1)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人工费 + 施工机械使用费 —— 1.37
机组、塔筒设备 —— 1.07 ——
集电线路 —— 3.11 ——
其他设备 —— 3.61 ——
(2) 夜间施工增加费 —— —— 0.11
机组、塔筒设备 —— 0.06 ——
集电线路 —— 0.08 ——
其他设备 —— 0.17 ——
(3) 施工工具用具施工费 —— —— 1.34
机组、塔筒设备 —— 0.67 ——
集电线路 —— 2.63 ——
其他设备 —— 0.74 ——
(4) 临时设施费 —— —— 6.28
机组、塔筒设备 —— 2.08 ——
集电线路 —— 2.59 ——
其他设备 —— 0.76 ——
(5) 其他费率 —— —— 1.86
机组、塔筒设备 —— 1.73 ——
集电线路 —— 2.40 ——
其他设备 —— 2.30 ——
第 105 页 共 118 页
费率标准(%)
序号 项目名称 取数基数
安装工程 建筑工程
二 间接费 —— —— ——
(一) 建筑工程间接费 人工费 + 施工机械使用费 —— 27.66
(二) 安装工程间接费 人工费 74 ——
人工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其
三 利润 10 10
他直接费+间接费
四 税金 直接费 +间接费+利润 9 9
E 其他费用
本期工程永久用地主要包括风机基础及箱变、塔基、升压站共计列征地费用
施工临时设施、临时仓库、集电线路、共计列征地费用 2,536.34 万元,临时征
地按 20 元/平米计列(两年)。
勘察设计费根据风电场工程技术标准(NB/T31011—2019)《陆上风电场工
程设计概算编制规定及费用标准》计算。
基本预备费:按 0.5%计列。
F 贷款利率
建设期贷款利息按 2022 年 8 月 22 日颁布的 LPR 五年期贷款利率 4.3%计算。
(4) 白城绿电产业示范园配套电源一期 10 万千瓦风电项目
白城绿电产业示范园配套电源一期 10 万千瓦风电项目,规划容量 100MW,
新建一座 220/35kV 升压变电站。项目的具体投资构成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编 设备购置 占总投资
工程或费用名称 建安工程费 其他费用 合计
号 费 比例(%)
一 施工辅助工程 —— 798.49 —— 798.49 1.46
风电机组安装平台
工程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第 106 页 共 118 页
编 设备购置 占总投资
工程或费用名称 建安工程费 其他费用 合计
号 费 比例(%)
二 设备及安装工程 33,987.65 4,226.20 —— 38,213.85 69.94
发电场设备及安装
工程
集电线路设备及安
装工程
升压变电设备及安
装工程
其他设备及安装工
程
三 建筑工程 —— 7,748.39 —— 7,748.39 14.18
四 其他费用 —— —— 4,455.26 4,455.26 8.15
五 基本预备费 —— —— —— 772.01 1.41
六 送出工程(14km) —— —— —— 1,680.00 ——
建设投资 —— —— —— 53,668.00 98.23
七 建设期利息 —— —— —— 966.97 1.76
八 工程动态投资合计 —— —— —— 54,634.97 100
单位千瓦静态投资
—— —— —— 5,366.80 ——
(元/kW)
单位千瓦动态投资
—— —— —— 5,463.49 ——
(元/kW)
以上各项支出均依据国家、相关部门及现行的有关规定、定额、费率标准等
计算而来,全部工程量依据设计专业提供的《设备及材料清单》及定额的要求计
列,具有必要性。
第 107 页 共 118 页
① 测算依据
依据国家、相关部门及现行的有关规定、定额、费率标准等计算费用;材料、
设备等价格按 2021 年 6 月价格水平计列。
A 风电场工程技术标准(NB/T31011-2019)《陆上风电场工程设计概算编制规
定及费用标准》。
B 风电场工程技术标准(NB/T31010-2019)《陆上风电场工程概算定额》(2019
年版)。
C 全部工程量依据设计专业提供的《设备及材料清单》及定额的要求计列。
D 其他有关规定。
② 主要测算过程及合理性
A 主要设备的价格
参考同类型工程的订货价格及厂家信息价格资料,主要设备的采购价格如下:
设备名称 单位 价格
风力发电机组 万元/台 1,150
风力发电机组塔筒 元/t 11,665
风力发电机组锚栓 元/t 14,070
箱式变电 万元/台 65.25
注:运杂费主要设备按照 0.6%计列,其他设备按 0.7%计列
B 主要材料预算价格
根据百城地区 2021 年建筑材料信息价格并结合项目施工场地实际情况,建
筑主要材料预算价如下:
材料名称 单位 价格
商品混凝土 C15 元/立方米(含运费及泵送) 350
商品混凝土 C30 元/立方米(含运费及泵送) 450
商品混凝土 C40 元/立方米(含运费及泵送) 470
钢筋 元/t 6500
柴油 元/L 6.59
汽油 元/L 7.60
砂 元/立方米 100
第 108 页 共 118 页
材料名称 单位 价格
碎石 元/立方 120
水 元/t 2
电 元/kwh 0.95
C 人工工资水平
参考《陆上风电场工程设计概算编制规定及费用标准》(NB/T31011-2019)
的规定,主要人工工资水平如下:
工人类型 单位 价格
高级技工 元/工日 249
技工 元/工日 173
普工 元/工日 120
D 费率标准
建筑安装工程单价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单价的取费标准,
按《风电场工程设计概算编制规定及费用标准》
(NB/T31011-2019)的规定计取,
具体如下:
费率标准(%)
序号 项目名称 取数基数
安装工程 建筑工程
一 直接费 —— —— ——
(1)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人工费 + 施工机械使用费 —— 1.37
机组、塔筒设备 —— 1.07 ——
集电线路 —— 3.11 ——
其他设备 —— 3.61 ——
(2) 夜间施工增加费 —— —— 0.11
机组、塔筒设备 —— 0.06 ——
集电线路 —— 0.08 ——
其他设备 —— 0.17 ——
(3) 施工工具用具施工费 —— —— 1.34
机组、塔筒设备 —— 0.67 ——
集电线路 —— 2.63 ——
其他设备 —— 0.74 ——
第 109 页 共 118 页
费率标准(%)
序号 项目名称 取数基数
安装工程 建筑工程
(4) 临时设施费 —— —— 6.28
机组、塔筒设备 —— 2.08 ——
集电线路 —— 2.59 ——
其他设备 —— 0.76 ——
(5) 其他费率 —— —— 1.86
机组、塔筒设备 —— 1.73 ——
集电线路 —— 2.40 ——
其他设备 —— 2.30 ——
二 间接费 —— —— ——
(一) 建筑工程间接费 人工费 + 施工机械使用费 —— 27.66
(二) 安装工程间接费 人工费 74 ——
人工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其
三 利润 10 10
他直接费+间接费
四 税金 直接费 +间接费+利润 9 9
E 其他费用
本期工程永久用地 168,239m2;临时用地 221,636m2,征地费共计 2,010.82
万元。
勘察设计费根据风电场工程技术标准(NB/T31011—2019)《陆上风电场工程
设计概算编制规定及费用标准》计算。
基本预备费:按 1%计列。
F 贷款利率
年贷款利率为 4.45%。
(5) 邕宁吉电百济新平农光互补发电项目
邕宁吉电百济新平农光互补发电项目,规划容量 300MW,分两期建设。邕宁
吉电百济新平农光互补发电项目(一期)建设容量为 150 兆瓦,新建一座 220kV
升压站;邕宁吉电百济新平农光互补发电项目(二期)建设容量为 150 兆瓦,对
一期项目 220kV 升压站进行扩建。项目一期的具体投资构成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第 110 页 共 118 页
编 建安工程 占总投资
工程或费用名称 设备购置费 其他费用 合计
号 费 比例(%)
一 设备及安装工程 40,631.22 6,968.09 —— 47,599.31 73.89
发电场设备及安装
工程
升压站变配电设备
及安装工程
控制保护设备及安
装工程
对侧间隔设备及安
装工程
二 建筑工程 —— 5,746.54 —— 5,746.54 8.92
三 其他费用 —— —— 4,814.56 4,814.56 7.47
四 基本预备费 —— —— —— 581.60 0.90
五 送出工程(30km) —— —— —— 4,500.00 6.99
六 价差预备费 —— —— —— —— ——
七 建设期利息 —— —— —— 1,176.30 1.83
工程总投资(一~
八 —— —— —— 64,418.30 100.00
七)合计
单位千瓦静态投资
—— —— —— 4,216.13 ——
(元/kW)
单位千瓦动态投资
—— —— —— 4,294.55 ——
(元/kW)
项目二期(150MW)的具体投资构成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编 建安工程 占总投
工程或费用名称 设备购置费 其他费用 合计
号 费 资比例
第 111 页 共 118 页
编 建安工程 占总投
工程或费用名称 设备购置费 其他费用 合计
号 费 资比例
一 设备及安装工程 46,490.00 6,133.91 —— 52,623.91 81.36
发电场设备及安装
工程
升压站变配电设备
及安装工程
控制保护设备及安
装工程
对侧间隔设备及安
装工程
二 建筑工程 —— 5,818.27 —— 5,818.27 9.00
三 其他费用 —— —— 4,554.85 4,554.85 7.04
四 基本预备费 —— —— —— 503.98 0.78
五 价差预备费 —— —— —— —— ——
七 建设期利息 —— —— —— 1,181.12 1.83
工程总投资(一~
八 —— —— —— 64,682.12 100.00
七)合计
单位千瓦静态投资
—— —— —— 4,233.40 ——
(元/kW)
单位千瓦动态投资
—— —— —— 4,312.14 ——
(元/kW)
以上各项支出均依据国家、相关部门及现行的有关规定、定额、费率标准等,
由专业工程设计人员计算而来,全部工程量依据设计专业提供的《设备及材料清
单》及定额的要求计列,具有必要性。
第 112 页 共 118 页
① 测算依据
A 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光伏发电工程设计概算编制规定及费用标准(NB/T
B 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光伏发电工程概算定额(NB/T32025-2016)》,不足
部分参考广西地方定额。
C 其他有关规定。
② 主要测算过程及合理性
A 主要设备的价格
本项目工程投资概算编制的价格水平为 2021 年 9 月,主要设备价格参考近
期同类工程设备价及厂家询价。主要设备运输方式为陆路运输。
B 主要材料预算价格
安装工程装置性材料价格采用《电力建设工程装置性材料预算价格》(2018
年版)、《电力建设工程装置性材料综合预算价格》(2018 年版),主要材料
及其他材料价格采用广西南宁市材料市场价格。
项目一期建筑工程主要材料原价按材料采购地 2021 年 10 月市场价格或出厂
价计算,项目二期则按 2021 年 11 月的市场价格或出厂价计算。施工用水价参照
同类在建工程计取;施工用电按 100%的外购电网供电计算。
C 人工工资水平
参考《光伏发电工程设计概算编制规定及费用标准(NB/T 32027-2016)》
的规定,主要人工工资水平如下:
工人类型 单位 价格
高级熟练工 元/工时 10.26
熟练工 元/工时 7.61
半熟练工 元/工时 5.95
普工 元/工时 4.90
D 取费标准
工程单价费率表
序号 工程类别 措施费率 间接费率 利润 税金
第 113 页 共 118 页
序号 工程类别 措施费率 间接费率 利润 税金
E 基本预备费
按 2%计列。
F 贷款利率
年贷款利率 4.65%计算。
专此说明,请予察核。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五日
第 114 页 共 118 页
仅为 吉电股份再融资申请 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经营
未经 本所 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第 115 页 共 118 页
仅为 吉电股份再融资申请 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
执业资质 未经 本所 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第 116 页 共 118 页
仅为 吉电股份再融资申请 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
汪文锋是中国注册会计师 未经 本人 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
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第 117 页 共 118 页
仅为 吉电股份再融资申请 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
刘臻是中国注册会计师 未经 本人 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
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第 118 页 共 118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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