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观察:重庆违章处理免于处罚内容(交通违章新规)

2022-12-30 17:11:36 来源: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根据重庆市公安机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免予处罚:

(一)未携带机动车驾驶证,但是驾驶人能出示电子驾驶证或者有效身份证件,证实具备合法有效的驾驶资格的;

(二)未携带机动车行驶证,但是驾驶人能出示电子行驶证,证实电子行驶证信息与车辆信息相符的;

(三)未粘贴交强险标志,但是驾驶人能出示电子化交强险标志或者保单、纸质交强险标志或者保单等四种凭证之一的;或者民警通过执法PDA以及信息系统核查后确认机动车已经投保交强险的;

(四)未粘贴检验合格标志,但是驾驶人能出示电子化或者纸质检验合格标志的;或者民警通过执法PDA以及信息系统核查后确认机动车在检验有效期内的。

标签: 违章处理 免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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